部民制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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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部民制 |
假名 | べみんせい |
平文式罗马字 | Beminsei |
部民制是日本大和时代的社会制度。4世纪末开始,大和王权将日本列岛上的被征服者和大陆移民,以及一部分战俘和罪犯编为部民,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并隶属皇室或豪族。部民制是大和王权的经济基础,部民不受中央朝廷的直接管辖,而是通过豪族间接统治 (皇室也是豪族之一)。部民只能赠与,不能买卖或随意杀害。大化改新后部民制取消,但仍然有主管官署下属少数品部;边远地区亦仍然存在部民[1]。
部名一般为主人名、职业名。“部民”一词源于中国的部曲[2]。部民组织一般由低级氏族领导,称为伴造,可以世袭。众多部民种类中,在皇室领地内劳作的田部和贵族领地农庄中的部民数量最多[1]。部曲常以所属贵族的氏名命名,如大伴部、苏我部[3][4][5]。
分类
大和时代众多部民种类主要分为三大类:
- 职业部:负责具体职业,例如:田部、锦织部、土师部、弓削部。
- 御名代:与宫廷工作有关的部民,是在大王周围担任警备、食膳处理等工作的豪族子弟。
- 豪族部:在贵族领地农庄中的部民,以所属贵族的氏名命名,如大伴部、苏我部。
所有的部合称“品部”,即“诸部”的意思。另外一个部可以同时是职业部和豪族部,例如:土师部既是负责土器制作的职业部,也是豪族土师氏所属的部民。
历史
起源
大和王权的上层豪族是以氏姓制度为纽带组织,通过赐“姓”,氏族与大王之间形成了隶属与奉仕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氏族的领袖获得了在朝廷中担任官职的资格,并享有世袭的权利。[6]在5世纪左右,畿内及其周边的中小豪族被组织起来,作为“伴”,世袭地分担宫廷的各种职务,如殿守、水取、扫守和门守等。这种“伴”制度的发展,导致在5世纪后期,进一步形成了伴造率领伴的体制。[7]
普及
随着大和王权介入朝鲜半岛政治,大和王权的军事压力增加,527年磐井之乱后屯仓制和部民制在日本扩张,特别是九州地区设立了大量军事性部民。后来部民制度扩张到职业,同时豪族被允许管辖部民。各种虽然部民直属豪族,大和王权的朝廷只能通过豪族间接统治,但形式上部民和管理部民的权力是朝廷赐予的,从朝廷的角度来看,部民并不是豪族的私有民。[3]
终结
7世纪中期后,随着日本律令制的实施,各种“部”逐渐被废止,670年(天智9年)编制日本首个户籍庚午年籍之后,所有人民都被登记在户籍中,受中央直接管辖,此后“部”的名称仅作为个人的姓氏保留下来。不过一部分旧有的“部民”被重新编为品部和杂户,以确保武器、奢侈品生产以及特殊技艺的传承。
这些具备特殊技能的部民被隶属到各类政府机关中,并以免除或减轻赋税为交换,要求他们世袭地在工房内工作,将生产物品上缴政府或传授技艺。这一制度确保了政府能够稳定地获取必要的特殊技艺和产品。品部和杂户虽然在户籍上属于良民,但一般公民将他们视为贱民般歧视。8世纪后半由于生产力发展,品部、杂户制度逐渐解体。
参见
参考资料
- ^ 1.0 1.1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汇编. 中国大百科全书. 外国历史(一) 第一版.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第164页。
- ^ 前之园亮一“宋书南斉书・名代・猪膏から见た氏姓成立と盟神探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学习院史学 38, 23-41, 2000年3月,p36
- ^ 3.0 3.1 狩野久“古代国家の発展と吉备” 藤井学・狩野久・竹林栄一・仓地克直・前田昌义‘冈山県の历史’山川出版社 2000年 34・37ページ
- ^ 西别府元日“芸备の自然と地域の形成” 岸田裕之编 室山敏明・西别府元日・秋山信隆・中山富広・赖祺一・児玉正昭・宇吹暁‘広岛県の历史’山川出版社 1999年 28ページ
- ^ 镰田元一“部についての基本的考察”‘日本政治社会史研究 上’塙书房、1984年。
- ^ 吉村武彦. 六世紀における氏・姓制の研究-氏の成立を中心として-. 明治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纪要 (明治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1996, 第039册: 321–332. ISSN 0543-3894.
- ^ 直木孝次郎“人制の研究”、‘日本古代国家の构造’、青木书店、1958年。NCID BN01173043, ISBN 425058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