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定(?—?),字孟宣,闽县(今福州市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善击剑,曾为陈友定记室。陈友定兵败后,浮海亡交、广间。久之,还居长乐。工古篆、隶书,与林鸿等称“闽中十才子”。洪武时举明经,授延平府训导。洪武末,累官至国子助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