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赵椿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赵椿龄(1218年—1290年),字寿卿元朝将领,真定藁城(今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赵迪之子。

赵椿龄袭父职为永安军节度使、藁城丞,转任县令。有甲乙二人一起饮酒,甲返家,乙不知所往。其家诉讼甲杀死了乙,甲被诬认罪。赵椿龄以找不到乙的尸体,没有让他为甲偿死。一月后,冰解尸出,是醉后堕水而死,甲得以昭雪。转任西京总管,兼大同尹。皇帝下诏制发民女实掖庭,赵椿龄上言反对。改为南京总管,兼开封尹。就任,太子真金留为兵部尚书。不久,改户部尚书礼部尚书。至元十七年(1280年),出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使。至元十八年(1281年),改为中奉大夫、荆湖北道宣慰使。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卒,时年七十三岁。其子赵𤩽,大中大夫、江州总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