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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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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Sino Swearingen Aircraft Corporation,缩写SSAC),是美国一家飞机制造公司,由中华民国统一企业庆丰集团太平洋电线电缆台翔航太行政院开发基金中华开发等公司1994年投资成立的“华扬航太”,在1995年与美国SAI公司各出资50%合组的小型商务飞机制造公司,主要产品为史威灵SJ30-2小型商务喷射机。公司总部在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在西维吉尼亚州马丁斯堡地区机场的约翰·D·洛克斐勒4世技术中心则有一座组装工厂。

公司成立之初,获得来自中华民国政府的大量资金挹注。经过十多年的近乎空转后,在2008年8月转售予联合大公国投资开发公司,并改名为耶米斐斯特航空公司(Emivest Aerospace Corporation,缩写EAC)。

早期历史

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的前身为“史威灵根飞机公司”,由爱德华·史威灵根创立于1959年。早期的主要业务是为其他飞机公司开发雏型系统

台湾资金入注时期

1995年,史威灵根飞机公司改组为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SSAC),成立之初被视为台湾航太工业发展新契机,也有外交考量。但飞机研发、生产过程波折不断,公司内部欠缺人和,加上前董事长郭清江争议连连,让政府前后投入逾6亿美元回收无望,中华民国经济部疲于奔命地救火,还是徒劳无功。

SSAC是由统一企业、庆丰集团、太平洋电线电缆、台翔航太、行政院开发基金、中华开发等公司1994年投资成立的“华扬航太”在1995年与美国SAI公司各出资50%合组的小型商务飞机制造公司,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SSAC的成立是由时任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主导,初期股东包括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耀华玻璃管理委员会”或“耀华玻璃”)、中华开发、统一企业东云纺织庆丰银行大陆工程长荣重工联华电子。SSAC成立原因,除了台湾想要发展航太工业,也有政治考量。当年台湾向美国购买F-16战机,取得价值数亿美元的工业合作额度,经时任美国参议员杰伊·洛克斐勒引荐促成这项台美合资案;洛克斐勒也是后来促成李登辉成功访美的要角之一。

SSAC成立初期,航太工业景气欠佳。SSAC原定1998年开始生产第一架飞机,但过程中出现设计错误,进度严重落后,面临其他生产类似飞机的公司强烈竞争,靠着政府不断增资才得以维持营运。

1999年底,SSAC公司登记由合伙型态转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华扬航太、台翔航太、中华开发、耀华玻璃管理委员会(由经济部代管)等。截至2000年为止,台湾对SSAC的投资金额已从最初的5000万美元增加到2亿5000万美元。2000年4月间,陈水扁尚未接任中华民国总统,即将卸任总统的李登辉要求中华民国交通部主导的中华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投资SSAC二千万美元;这笔钱在2001年用完后,洛克斐勒三度到台湾,要求陈水扁政府再投资SSAC一亿美元,否则SSAC会在三个星期内破产

SSAC研发的小型商务飞机SJ30-2,在小型商务客机机种中,具有航程较远、速度较快、价格较低廉等优势,是全球续航力最长的小飞机。2001年美国九一一事件发生后,小型商务飞机的安全与隐私性重受青睐,SJ30-2订单大增至超过300架。

2002年4月,前经济部次长尹启铭以耀华玻璃管理委员会主委身份率队赴美评估,认为SSAC产品仍有竞争力,但经营与管理团队需要重整,随后进行经营权改组,由前汉翔航空董事长蔡春辉取代前太平洋电线电缆董事长孙道存出任董事长,并延揽曾在美国经营小飞机公司致富的台裔华人陈磊出任执行长

2002年底,洛克斐勒向陈水扁政府要求投资SSAC一亿五千六百万美元作为2003-2004年的SSAC营运资金,交换条件是让陈水扁“高规格过境美国”;耀华玻璃经过评估后,于2003年9月中旬汇出六千万美元作为2003年的SSAC营运资金;而2002年陈水扁之妻吴淑珍过境纽约,洛克斐勒亲自接待吴淑珍。

2003年4月26日,SJ30-2首架原型机在德州失事坠毁,严重影响后续认证时程,但耀华玻璃仍依中华民国总统府的指示照常拨款给SSAC。2004年,SSAC再度要求政府增资,行政院指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副主委郭清江率五人小组赴美进行公司整体状况评估,在郭清江建议下,行政院再度增资1.6亿美元。

2005年年初,郭清江接任SSAC董事长;同年10月,SJ30-2终于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颁发的型别认证(TC),可以进入量产阶段。不过SSAC资金实在“烧”得太快,加上执行长陈磊挪用公款40万美元,董事会决议解除陈磊的职务。

2006年2月,经济部次长兼耀管会主委陈瑞隆率队赴美,评估后认为航空业属回收期长、风险高产业,政府投资金额、比例已经太高,不宜继续投资,应寻求策略性投资人;随即委托美国Wachovia投资银行代为接洽投资人。

SJ30

2007年7月,郭清江辞职,改由汉翔航空总经理罗正方兼任SSAC董事长。

2008年,SSAC与阿拉伯联合大公国EIDC创投公司签署合并协议,由EIDC投资1.5亿美元取得SSAC80%股权,分期偿还耀管会融资。如果美国投审会审查通过后,台湾决定不依约执行,将面临违约诉讼赔偿。由于当时正值政府交接时期,经济部已承诺,会把最后决策留给马英九政府决定,不会赶在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政府下台以前处理。

2009年2月2日,郭清江在《自由时报》的专访中说,尹启铭推荐的陈磊侵吞SSAC公款40万美元,尹启铭才是对SSAC亏损案难辞其咎的人;SSAC被以一亿五千万美元卖给EIDC的时候,时任SSAC董事长是罗正方、不是他,他不清楚细节、也无权介入,此交易案与他无关;他与陈水扁的关系并非朋友,只是“上司”与“部属的部属”的关系,只有公务上的接触,从未互通电话,更从未被陈水扁请到家里吃饭。

中东资金入注时期

2008年5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Emivest Group投资5,000万美元并保留约8,700万美元的债务,加上可能再投资1亿美元,占公司80%的股份,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改名为Emivest Aerospace Group。

2010年5月Emivest Group在投资约9,000万美元后,管理不见起色,资金困难,目前积极想找新投资人,或考虑将Emivest Aerospace公司卖出。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