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相
莫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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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广西梧州府郁林州兴业县 |
字号 | 字廷佐,号葵山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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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相(15世纪—16世纪),字廷佐,号葵山,广西梧州府郁林州兴业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莫相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广西乡试举人,授亦佐知县,升韶州通判,正德末年任惠州同知有能名,代理府事时督学下令汇报诸生评级,他不曾承风旨私下毁誉,士子得到依靠,适逢督府下令领兵剿灭盗贼,他多次捕斩有功,却因县簿朱律一事牵连降职,离任当天士民感泣,为他立碑颂德;不久他复为广州同知,转广东按察司佥事[2],任内有名声,招降猖獗的海寇,再起用为四川佥事,以年老归辞官回乡[1]。
引用
参考文献
- 乾隆《兴业县志》·卷七·人物
- 光绪《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 名宦上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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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曹镇 |
明朝亦佐县知县 正德年间 |
继任: 谢堂 |
前任: 邹级 |
明朝韶州府通判 1517年-1520年 |
继任: 陶一萼 |
前任: 徐大用 |
明朝惠州府同知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
继任: 萧世科 |
前任: 朱鼐 |
明朝广州府同知 1528年-1529年 |
继任: 沈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