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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国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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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国缙
大明工部都水司郎中
籍贯归安县
字号荐卿,号二岑
出生嘉靖乙卯八月初三日
逝世万历三十五年丁未闰六月十三日
配偶元配蔡氏,继娶陶氏、丁氏
亲属茅元仪、茅元玠
出身
  • 万历十年壬午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著作
《菽园诗草》

茅国缙(1555年—1607年),字荐卿,号二岑,归安县人,浙江湖州府武康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顺天府乡试第四十七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六名,登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1][2]章丘令,十七年召入为广东道监察御史,以滇南首功不实,逮入诏狱,遣戍边。起补淅川令,二十三年擢南屯田司主事,又请告。里居三年,起补南都水司主事,丁父忧归。除服,以故官补北工部,晋郎中。万历丁未卒。

家族

曾祖茅珪;祖父茅迁;父茅坤,称鹿门先生,曾任按察司副使。嫡母姚氏;生母萧氏。[3]授章丘县令,累官监察御史,终官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卒于官。著有《晋史删》。有子茅元仪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