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沙纳
花沙纳(1806年—1859年),字毓仲,号松岑,谥文定,伍弥特氏。[1]蒙古正黄旗人,进士出身,清朝政治人物。
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累官至吏部尚书。咸丰八年(1859年)四月,英法联军进占大沽口,花沙纳偕大学士桂良赴天津议和。五月,签订《天津条约》。六月,复命携带钦差关防前赴江苏,会同两江总督何桂清与英国、法国、美国订立通商章程。咸丰九年十二月七日卒,谥文定。花沙纳祖父乃三等继勇公德楞泰。妻宗室果齐斯欢次女。子驻藏大臣希凯,侄世袭一等继勇侯吉林将军希元;广西按察使、伊犁副都统希贤。
据陈康祺《郎潜纪闻》:“文定(即花沙纳)诗画之外兼善鼓琴”,作有《出塞杂咏》、《东使吟草》、《出塞纪程》、《东使纪程》、《滇猷纪程》、《韵雪斋小草》、《覆瓿集》等,还有《德壮果公年谱》三十二卷记述其祖父德楞泰生平,以及其家谱稿《家乘绀珠》等等。[1]
参考文献
- 《清史列传》6册41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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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麟魁 |
清朝工部满尚书 咸丰三年九月丁未 - 咸丰四年十月丙辰 1853年10月7日 - 1854年12月10日 |
继任: 全庆 |
前任: 柏葰 |
吏部满尚书 咸丰四年十月丙辰-咸丰九年十二月壬寅 1854年12月10日 - 1859年12月30日 |
继任: 全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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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1.1 云峰. 蒙汉文学关系史.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7.04: –. ISBN 7-228-04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