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早报
自立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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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日报 |
创刊日 | 1988年1月21日 |
停刊日 | 1999年1月21日 |
语言 | 繁体中文 |
总部 | 中华民国(台湾) |
自立早报,创立于1988年1月21日,是台湾解除报禁以来的第一份新办日刊综合性报纸。
自立早报的发行单位为自立报系,在台湾解严初期是相当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之一;但是由于出刊地点不在台北市、以及1990年代的报业不景气,自立早报的发行也受到影响,年年亏损。但是自立早报还能够靠着自立晚报的盈余苦撑。
而在1994年台北市议员陈政忠的宏福集团进入自立报系经营后,就有意停刊自立早报;而且在整体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之下,1999年1月21日,自立早报正式宣布停刊。
自立早报曾有历时两年的“读书生活版”,但在1995年3月自立报系改版时停刊。至今学界对自立早报副刊的介绍与研究相当有限[1]。
1997年7月22日,自立早报头条报导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局局长殷宗文在6月28日于台北市联勤外事俱乐部召开秘密会议下令监听反冻省的国民大会代表,标题并以“无耻”二字谴责此一行为;殷宗文随即召开记者会发表声明否认。在殷宗文要求自立早报更正无效后,殷宗文委任律师陈秉钧控告自立早报发行人陈政辉及总编辑刘从哲加重诽谤罪,陈政忠则委任谢长廷(民进党中评会主委)、苏友辰(苏建和案辩护律师)与薛松雨(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庭长退休)为律师。1997年7月24日,刘从哲亲自上李四端主持的TVBS-N节目《新闻百分百》,重申报导无误及新闻自由。1997年7月28日,殷宗文正式提出自诉。1997年8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庭讯。1997年9月7日,自立早报刊登道歉启事;同月10日,殷宗文撤告[2]。
参见
参考文献
- ^ 陈信元主编、南华大学编译出版中心编纂,《台湾地区文坛大事纪要(民国81年-84年)》,台北市:文建会,1999年
- ^ 陈剑志,〈陈政忠操刀 自立杠上国安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新闻记者协会《目击者双月刊》第2期(1997年11月1日出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