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高十(?—?),辽兴宗时南府宰相、于越。辽朝皇族仲父房之后。于越耶律休哥子。
重熙五年(1036年)任北院大王。五月庚申,辽兴宗幸北院大王耶律高十行帐拜奥,赐银绢。重熙十三年(1044年)四月甲寅,南院大王耶律高十奏党项等部叛附西夏国。任南院大王后拜南府宰相。重熙十八年(1049年)四月癸酉,任南京统军使。官至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