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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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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Script Supervisor)是香港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独有的名称,正式名称为“剧本审阅”,也简称“剧审”,但行内人大多称呼为“编审”。

概要

除主力负责创作指导及带领外,在编剧写好剧本之后,编审更要负责改稿,令剧本不会出现不连贯的情况及离题,遇有编剧经验不足或偶有失手,写不出要求,编审更有可能要将剧本重写。道出卖点后进行推销,甚至乎担任甄选适合演员所饰演的角色。

当编审其中一项甚为艰巨的工作就是卖桥。在故事敲定了之后,编审就要负责向公司各巨头讲解故事。在卖桥过程中,任凭你把声调提高八度,抑或努力的挤眉弄眼,他们还是没甚表情,你也没法从他们的神态中看出,到底他们是不喜欢你的故事,还是对故事没什么意见,更加估计不到在讲完故事之后,他们会有什么提问?卖桥不成功的,请下回再努力,以前就试过有剧集要卖十次、八次桥才成功。现在新公司不再有卖桥这制度。

编审同时亦需要向演员讲解故事。目的就是要向演员推销角色,向他们解说其角色有何特别之处,跟他过往所演过的剧集有什么不同,尤其是一些大牌或部头演员,他们要觉得故事吸引、角色有所发挥,甚至有机会让他们登上视帝、视后宝座才会答应接拍的。遇上演员对角色不感兴趣,就要马上灵活变通,如对方觉得角色不够讨好,就要即场发挥编审的急才,马上将角色调节,务求令对方满意肯接拍为止。

在剧本完成之后,进入拍摄阶段,别以为编审的工作就可以停下来,当拍摄时遇上一些制作上的问题,例如剧组找不到理想的场景、道具不配合,甚至演员发生意外或病倒,无法继续拍摄,编审需要马上更改剧本,令拍摄得以继续进行。编审就好像一艘船的船长,任何时候都要紧守岗位,即使其他队员都离开了,你仍得死守甲板。不过,同时你亦可以形容编审为编剧阿婶,因为要经常执头执尾。

不过,亦有个别情况,有些会一个人独力自己完成编剧与编审的,这类情况都是出现外判制作。

香港及中国大陆的状况

香港的电影及中国大陆的电视、电影行业并没有“编审”的制度,只有编剧。但一些大陆电视剧也偶然在制作人员名单中见到“编审”的职衔,那只是拍摄电视剧的制作公司为酬谢某些特定的电视台高层、或有关人士而特别加上,所以甚至有时会有数个“编审”的名称。此种“编审”在一般的情况下,根本与电视剧本身的创作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在香港的电视台,编审多是由经验丰富的编剧晋升的,是剧本的掌舵人,负责带领一班编剧创作整套剧集,既要负责制定方向,也要作出最后决策,剧本上有任何错漏都要负责。

一般来说,无论经验多丰富的电影编剧,由于创作的格式、路向及手法等的不一样,电视台绝少直接聘用电影编剧作电视台的编审。就光说时间,电影只是约两个小时的长度,而电视剧的长度则以数十小时计算,以电影的创作手法套用于电视剧并不合适。

例如香港著名的电影编剧阮继志陈文强,得奖后就曾在TVB担任过编剧的职位;至于另一得奖者陈淑贤则稍有不同。陈文强本就在电视台出身,早熟悉电视剧的创作模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