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赞清
石赞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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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 |
籍贯 | 贵州贵筑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襄臣,一字次皋 |
出生 | 嘉庆十一年(1806年) 贵州贵筑县 |
逝世 | 同治八年(1869年) 京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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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赞清(1806年—1869年),字襄臣[1],一字次皋[2],贵州贵筑县(今属贵阳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工部侍郎。
生平
石赞清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中进士,即用知县。道光二十年(1840年)任直隶阜城县知县,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调卢龙县。历升芦台抚民通判、天津府知府等职。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曾被占领天津的英军扣押。升任顺天府府尹,同治元年(1862年)升直隶布政使,次年改湖南布政使,曾护理湖南巡抚。同治五年(1866年)任太常寺卿,转宗人府府丞。同治七年(1868年)补授左副都御史,再补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次年,在京师病卒。[3]
参考资料
- 《清朝碑传全集》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