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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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水楼,是香港地产发展商进行利润最大化的手段。发水楼是地产发展项目出售建筑面积比可建建筑面积多。香港原本卖地早有规限地皮有地积比率,由屋宇署作出定义。不过,建筑事务监督有特权豁免某些建筑部分不计入总楼面面积。现实,香港发展商利用此等酌情权,从中获取更多收益。
自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开始,就出现不少怀疑官商利益输送的情况,包含有大量发水的屏风楼出现,例如香港第一手楼盘,建筑面积通常包括:私人会所、加宽公用走廊、平台花园、儿童游乐场、物业管理处、紧急救援车辆通道、访客泊车位、垃圾房、电梯大堂、电梯槽及后楼梯等公用部分。发展商能够申请豁免此部分楼面面积,但另一方面就能够销售此等豁免面积给小业主,造成不公平现象。
碍于市民普遍对发水楼的不满,政府最终于2011年4月1日起,屋宇署推出限制楼宇总楼面面积宽免不超过10%的作业备考,限制各发展商的发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