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禄,号一溪,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新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禄早年正德十一年(1516年)中举,为福建平和县知县。嘉靖九年,曾上疏请建献帝庙于安陆,封崇仁王之名祭祀,进谏不宜考献帝为皇考,涉嫌大礼议之争。后因弹劾而被弃官归,命逮捕并贬斥为民[1]。
有子王材,嘉靖进士。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王禄,新城人。举于乡,为福建平和知县。嘉靖九年疏请建献帝庙于安陆,封崇仁王以主其祀,不当考献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藩子有幼而岐嶷者,当养之宫中,备储贰选。疏奏,即弃官归。命按臣逮治,亦斥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