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无党
王无党(?年—1763年),直隶万全(今河北省万全县)人。清朝军事人物。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武进士,授蓝翎侍卫。累迁广西梧州协副将。率师讨定贵州台拱九股苗反清起事,擢左江镇总兵。九股苗再次起兵,无党奔赴古州,分兵前往八寨督剿。经略张广泗檄无党分攻台拱大台雄,取得胜利。乾隆元年(1736年),署贵州提督。从广泗抚定上下九股诸苗从为乱者。次年实授官职。乾隆四年(1739年),入京面见高宗,赐孔雀翎。
乾隆六年(1741年),移湖广提督。又逢黑峒苗叛清,大学士鄂尔泰以无党在贵州多年,熟悉苗族事务,留使戡定,方才上任。乾隆八年(1743年),高宗以湖广军政废弛,无党到任后并未整顿,下诏诘责。乾隆十三年(1748年),受手下牵连,左迁湖南沅州协副将,又迁云南楚姚镇总兵。内升銮仪使,又外授福建漳州镇总兵。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迁浙江提督。三年后因眼病乞罢。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卒,谥壮悫。《清史稿》有传。[1]
注释
- ^ 《清史稿·卷三一七》:王无党,直隶万全人。康熙五十一年武进士,授蓝翎侍卫。累迁广西梧州协副将。贵州台拱九股苗为乱,无党率师讨定之,擢左江镇总兵。九股苗复为乱,无党驰抵古州,分兵赴八寨督剿。经略张广泗檄无党分攻台拱大台雄,克之。平交上等三十馀寨,擒其渠巴利,会收牛皮大箐。乾隆元年,署贵州提督。从广泗抚定上下九股诸苗从为乱者。二年,真除。疏陈黔省急务,请筹积贮,筑城垣,整墩台塘房,禁掠卖人口,下部议行。定番州属姑卢寨苗视险强肆,广泗与无党遣汉、土官兵三千馀,分道毁寨搜箐,擒其渠老排,十馀日而定,上褒其妥协。四年,陛见,赐孔雀翎。
六年,移湖广提督。黑峒苗为乱,大学士鄂尔泰以无党在贵州久,熟苗事,留使戡定乃上官。八年,上以湖广军政废弛,无党至官未有所整理,下诏诘责。十三年,坐提标兵救火攘衣物,兵部论无党徇庇,当夺官,命诣京师引见,左授湖南沅州协副将。迁云南楚姚镇总兵。内擢銮仪使。复外授福建漳州镇总兵。迁浙江提督。以目疾乞罢。卒,谥壮悫。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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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