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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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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哲(?—1649年),邦直福宁州霞浦县牙城人[1]明朝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

王公哲是崇祯十五年(1642年)的武举人[2],次年(1643年)成武进士隆武帝任命为御营统卫副总兵,很快升任肇庆总兵,事败后逃回故乡[1][3]。福安进士刘中藻起兵谋求恢复明朝,他和围屿的武生陈庆书父子、青皓的朱世昌,与郑成功部将时任、林奇观、刘虎、叶瑛等人起兵响应,于赤岸桥战败,五十多人被杀;他前往建宁后得知刘中藻遇害,就前往白云庵自尽。首先命令儿子王九龄、王九益饮鸠自杀,妻子马氏,弟弟王公实、王公备,侄儿王则高、王则文等全家十多人也一同死节,到康熙年间才捡回骸骨合葬;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福宁知府曹垣给与牌匾旌节[4][5]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七十八·列传第五十四》:公哲,字邦直,福宁人。崇祯十六年武进士。隆武时官御营统卫副总兵,迁肇庆总兵,事败归。
  2. ^ 民国《霞浦县志·选举》:武举 明……崇祯壬午科 ……王公哲
  3. ^ 民国《霞浦县志·忠义》:王公哲,字邦直,牙城人,崇祯间登武榜。清兵南下,隆武征为御营统卫副总兵,寻除肇庆提督,及事败遁归里。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七十八·列传第五十四》:中藻兵起,与标官陈功、赖天成,武生陈庆书父子,及朱世昌以众,合成功将时任、林奇观、刘虎、叶瑛应之。战赤岸桥,天书等皆死,公哲走建宁。(永历三年)闻中藻死,自刎。子九龄、九益饮鸠死。妻马,弟公质、公备,从子则高、则文,一门死者十余人。
  5. ^ 民国《霞浦县志·忠义》:会福安进士刘中藻起兵恢复明社,公哲与围屿武生陈天书父子、青皓朱世昌等率乡兵应之,战于赤岸桥败绩,死者五十余人。公哲奔建宁,闻中藻死,遂入白云庵自尽。先命子九龄、九益饮鸠死,妻马氏,弟公实、公备,侄则高、则文等阁门而死者又十余人,清康熙间始拾遗骸归而合葬。光绪丙午,太守曹垣给匾以旌一门忠节。 见王氏谱补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七十八·列传第五十四
  • 民国《霞浦县志》·选举
  • 民国《霞浦县志》·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