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
海事处 Marine Depart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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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处长 | 王世发 |
副处长 | 史强、林瑞萍 |
助理处长 | 陈卓生(策划及海事服务) 黎志东,JP(港口管理) 蔡志全(船舶事务) 廖朝晖(航运政策) 陈思贤(本地船舶及考试) 卓训璘(政府船队) |
海事顾问 | 刘有华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841年(成立船政署) 1899年(改组为船政厅) 1948年1月(更名为海事处) |
所属部门 | 运输及物流局 |
总部 | 香港香港岛上环统一码头路38号海港政府大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www |
海事处(英语:Marine Department,缩写:MD)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辖下的部门,主要负责香港海域海上安全、港口监管、管理香港船舶注册、确保香港注册船舶质素、规管香港海员注册和聘请等、制订航运政策、标准及法例、对付油污、收集由船舶产生的垃圾及清理特定漂浮垃圾、协调海上搜救行动、调查在香港海域内发生的海上意外,及保养各香港政府部门船队等等。
历任处长
- 乔烈(1961年-1967年)
- 梅礼彬(1967年-1972年)
- 苗学礼(1991年10月-1993年3月)
- 戴毅彬(1995年3月-1998年3月5日)
- 崔崇尧(1998年3月6日-2006年3月5日)
- 谭百乐(2006年3月6日-2011年11月1日)
- 廖汉波(2011年11月2日-2014年2月26日)
- 黄伟纶(2014年2月27日-2015年8月31日)
- 郑美施(2015年9月15日-2019年4月30日)
- 王天予 (2019年5月14日-2021年1年31日)
- 袁小惠 (2021年3月2日-2024年3月)
- 王世发 (2024年3月-)
历史
海事处早年称为港务处(英语:Harbour Department,又名船政署),于1841年成立。
1887年,船政署成立出入口管理处,主要负责整理出入口统计数据和监管进出口的鸦片的事务。
1899年,船政署改称船政厅。于1909年颁布《酒精饮品条例》后,成立船政厅缉私队,负责向饮用酒及烟草征税,其后新增加车用燃油、化妆品及药用酒精等,即香港海关前身。
1929年,随着民用航空的需求增加,船政厅亦开始管理香港空域,并更名为船政厅暨航空事务处,直至1946年5月1日分拆出民航处为止。
1948年1月,船政厅更名为海事处。1949年,出入口管理处与物料供应、贸易及工业署合并改称为工商业管理处。1973年工商业管理处改称工商署。1977年工商署进行改组,而旗下缉私队则更名为香港海关,并于1982年8月1日分拆为独立政府部门。
海事处原隶属经济发展及劳工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后者被划入新成立的运输及房屋局。2022年7月1日,运输及房屋局分拆,改为隶属运输及物流局。
大改革
2013年4月19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向香港政府提交相关的调查报告,长达238页。同年4月30日,行政长官梁振英公布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报告,指出报告详细地分析了撞船成因、船只快速下沉及严重伤亡的原因;以及海事处长期以来处理船只的监管存有严重问题,他表示今届政府定必会严肃对待[1],汲取教训,作出改进。他表示已经指令了运输及房屋局及海事处采纳报告的内容,及全面执行,以改善香港的海上安全。如果事件涉及官员人为错失及行为失当,香港政府将会严加处理,包括进行纪律聆讯[2]。同日,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宣布成立海事处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由他担任主席,领导两名成员,后来宣布被委任者分别为前申诉专员戴婉莹和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顾尔言,分别任期两年。他表示,香港政府将会从中汲取教训,特别重视报告中有关海事处制度的漏洞及不足;委员会将会全面检讨海事处的制度,包括管理、发牌规管、执法及巡查等事务,并且推出改革方案及时间表[3][4]。此外,他表示已经获得公务员事务局同意,派遣一名首长级乙级官员出任海事处副处长,协助海事处处长处理海事处改革事务[5],另外再由两名海事处助理处长协助[6]。而海事处亦会邀请国际专家给予意见,以加强其改革力度[7]。海事处处长廖汉波表示海事处将会配合全面改革,包括成立执行小组统筹检查事务[8]。委员会由运输及房屋局长张炳良领导,会督导海事处长全面检查及彻底改革海事处,并制订落实改革方案的时间表。
2013年5月21日,海事处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9],确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三点,第一为参照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的建议,就规管乘客安全及检验香港船只方面进行全面检讨,拟订详细的改革方案,并且监督方案落实;第二为检讨及重整海事处管理层的运作流程、操作程序及监督结构,以强化部门的内部管治;最后为制订策略解决部门人才不足的情况,并且制订培训方案。尔后,委员会每两周均会举行会议一次。海事处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的事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首阶段将会视察海事处各部门,以了解工序及流程,希望能够在4至6个月内就改进现行程序及措施提交建议,并且加以落实,其后再对海事处的深层改革进行检讨[10]。
2014年1月8日,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通过支持为海事处开设一个任期两年多的首长级职位,以领导海事处改革制度及修订《海事法例》,以提升香港海上安全[11]。
制服
海事督察职系、助理船务主任职系和海事监督职系一般穿着白色衬衫,配深蓝色长裤。另外设有橙色及白色海上工作服、深蓝色毛衣和长袖黑色风褛。
- 海事督察职系和海事监督职系的均需要在各款制服上衣配带肩章。
训练
参考文献
- ^ 行政长官梁振英公布海难调查结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3年4月30日
- ^ 南丫报告出炉 停国庆烟花 《明报》 2013年4月30日
- ^ 張炳良:親自督促改革海事處. [2022-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2).
- ^ 張炳良:若有人行為失當和失職將依法處理. [2022-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7).
- ^ 撞船事故委員會提13項建議 政府承諾改革. [2022-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2).
- ^ 政务官任海事处副处长督改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3年4月30日
- ^ 政府成立海事处改革委员会 《明报》 2013年4月30日
- ^ 海事处将全面配合改革 《明报》 2013年4月30日
- ^ 海事制度改革需两年捱批 《明报》 2013年5月3日
- ^ 海事改革督导委员会确定职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3年5月21日
- ^ 开首长位改革海事处获通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