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介绍的是年号。关于洪宪帝,请见“
袁世凯”。关于他预备成立的洪宪帝制政权,请见“
中华帝国”。
洪宪(1916年1月1日—3月23日)是袁世凯预备成立的中华帝国之年号。
1915年12月31日,宣布改次年为洪宪元年[1],取“洪扬宪法”之意。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23日废止年号[2],其筹备帝制时间前后共计102天(此年为闰年)。袁世凯未尝正式登基,年号洪宪仅用于政府公文上,初民间报章书刋多沿用“民国五年”[3],后只使用“西历一千九百十六年”,列强使节更不接纳[4]。
纪年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之纪年
参见
注释
- ^ 命令. 新闻报 (上海). 1916-01-03.
十二月卅一日,即旧历十一月廿五日,申令:大典筹备处奏请改元一项,明年改年为洪宪元年。此令
- ^ 命令. 新闻报 (上海). 1916-03-25.
三月二十三日,即旧历二月二十日,告令:前据大典筹备处长奏请建元,现在承认帝位一案,业己撤销,筹备亦经停办,所有洪宪年号应即废止,仍以本年为中华民国五年。此令
- ^ 強迫改元第二書. 时事新报 (上海). 1916-01-24.
自北京袁政府申令改元以后,一般商民咸各心不甘服,即沪上各报馆亦复同此心理,乃警厅一再致函日报公会,转知各报馆,必使改用洪宪纪元而后已,此其第二书也,照录如下:……如再沿用民国五年,不奉中央政令,即照报纸条例,严行取缔
- ^ 杜亚泉. 帝制運動始末記. 东方杂志. 1916, 13卷 (中文).
迨改元洪宪后,中央暨各省对外公文有用洪宪元年字样者,外人均将原文退还,不得已改用西历,乃始收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