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业东移计划
水泥产业东移计划是指台湾将水泥产业移到台湾东部的计划。
在1984起,经济部以“台湾西部的矿藏开采殆尽;人民环保意识抬头,西部水泥业营运受阻”为由,极力推动“水泥东移”计划,拟在花莲县秀林乡和平村成立“和平水泥专业区”及兴建“和平水泥专用港”,并强制征收和平村土地。[1]此计划引发花莲人的不满,进而引起了一连串请愿陈情、游行的抗争行动。
反对行动
1990年花莲县议会议员针对水泥业东移计划提出议案,呼吁工业局终止该计划并应重新检讨国家水泥政策。[2]
1990年5月台湾环保联盟花莲分会撰写声明,指出水泥产业为低技术、低附加价值却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造成生态破坏、噪音污染、化学物污染、公共设施的破坏。并且水泥东移的决策过程有瑕疵:由工业局聘请的半官方中兴工程顾问社、中华顾问工程公司进行评估,经行政院核准后,命地方政府配合,全部过程都未与地方居民沟通。[3]
1991年2月10日由花莲和平村反水泥自救会、东台湾学生工作队、卢博基议员服务处[4]及环保联盟花莲分会发起“反水泥游行行动”。诉求为“反对水泥厂设厂、打倒特权”,其行动原则则是“和平、理性、非暴力”。[5]
1993年7月12日和平反水泥自救会提出新闻稿:“针对工业局为配合和平水泥专业区计划而进行征收和平段土地一事,和平反水泥自救会将北上立法院、监察院陈情,并至工业局局长停止水泥专业区计划,并立即中止强制征收土地。”[6]并随即于同年7月15日北上立法院请愿,并在近十位立委的见证下,和工业局长达成协议:“(一)7月27日的正式动工暂缓;(二)针对和平村因征收土地所发生的土地纠纷、弊案会同花莲县政府一同办理协调说明会;(三)设置和平水泥专业区与否,应交由立法院表决决定”。惟其后于同年8月27日,反对和平水泥专业区的花莲县民即声明指出工业局对于协议要点除了第一项以外,其余皆跳票。并依据立法院提供之资料,指出工业区专用港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此外,台电为配合水泥专业区之用电,欲设立火力发电厂。对此,反对和平水泥专业区的请愿者直指工业局应停止此种“垃圾东移”的水泥专业区计划,并要求对于违反民主程序、诚信原则的手段提出说明。[7]
最后在1994年爆发警民冲突的情况下,强制动工。[8]
台泥扩厂事件
台泥违法扩厂将会破坏花莲的生态并降低生活品质,而县政府与民代又无能阻止台泥扩厂,因此各界反对台泥在花莲市扩厂的团体与个人成立了“反台泥行动联盟”。并于1995年10月做出“反台泥行动联盟宣言”之声明:[9][10]
(一)“工业局违反承诺”
政府在1984年规划把水泥业东移,决定并强行在和平设立水泥专业区,高达七千公顷。1994年6月动工时,工业局曾承诺水泥工业只集中在和平地区。但是反台泥行动联盟发现,早在1993年8月,工业局就已经同意了花莲市美仑厂扩厂
。而台泥便以“汰旧换新”的名义实行扩厂之实,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估”,且未经政府批准,就在新地点偷偷进行扩厂。[9]
(二)“台泥扩厂将严重破坏花莲生态环境并降低生活品质”
依据台泥所提出的“花莲厂更新计划环境说明书”,台泥的扩厂将使花莲的用水、用电、及交通流量大增,将严重影响生活品质,并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地污染。台泥设厂势必随之需设立火力发电厂,且为了运输水泥原料所规划的道路,势必破坏自然景观。[11]并要求台泥立即停止在花莲市扩厂,工业局应制止台泥的非法扩厂,请求检调单位追究台泥行贿及不法事实[9]。反对人士于1995年11月9日在台北台泥总公司抗议行动、1996年9月14日约五千人参加914黄丝带大游行反对台泥公司在花莲市扩厂。[12]
在此之后,同年11月,主妇联盟、环保联盟、台北市环境改造协会、绿色行动纲领、绿色消费者基金会共同提出十一点“环保选举公约”建议内容。例如:应尽速完成“环境保护基本法”、修订“原子能法”、反对水泥业东移政策等。[13]反台泥行动联盟并于11月23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台泥违法事实(包括台泥所在位置属乙种工业区,而非高污染工业设厂的甲种工业区;各级行政机关违法以“汰旧换新”评价台泥的设厂行为,藉以规避环评;花莲县政府建设局没有会同环保局会签,进行核准台泥扩厂;建设局明知台泥公司扩厂地点属于乙种工业区,仍核准之),并拟提出告发。[14]
于1996年7月12日,监察院经济委员会针对台泥花莲扩厂事件违反环境影响评估一事,认为行政院环保署、经济部工业局、台湾省政府与花莲县政府均有违法之处,决议纠正之。[15]
冲击与影响
张长义等学者指出:“和平村的悬浮微粒平均值超过普通人可以接受的范围,而落尘量更已达到严重污染的程度。由于和平地区的东北面就是和平溪的出海口,中央山脉则还环绕了西边及北边,如此所构成的半封闭地形,容易让大量尘土污染聚集村内而难以散去。”“而为了供应炼制水泥所需的大量电力,工业区内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产生的污染,产生更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8]显示出水泥产业东移后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连带影响当地居民的健康。
参考来源
- ^ 〈淘汰污染、耗能工业,刘下台湾最后净土-反对兴建和平水泥专业区〉[C_0007_0004_0008_0016],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1990年花莲县议会议员针对水泥业东移计划的提案〉[C_0007_0004_0008_0002],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1990.05.01水泥业全面东移的认识与本会(环盟花莲分会)态度〉[C_0007_0004_0008_0001],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许彩云. 淨土蒙塵-花蓮發展路上的悲愴. 远见杂志. 1995-10-15 [2023-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2) (中文(台湾)).
- ^ 〈1991.02.10反水泥游行行动须知〉[C_0007_0004_0008_0004],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1993.07.12和平反水泥自救会新闻稿〉[C_0007_0004_0008_0010],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1993.08.27和平村暨花莲县民反对设置和平水泥专业区请愿声明〉[C_0007_0004_0008_0012],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8.0 8.1 我们的岛(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张长义 蒙尘的希望2002/07/01[2019/07/13]
- ^ 9.0 9.1 9.2 〈1995.10反台泥行动联盟宣言〉[C_0007_0004_0008_0020],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郑一青. 台泥陷入什麼樣的泥淖?. 天下杂志. 1996-01-01 [2023-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1) (中文(台湾)).
- ^ 花蓮人為何要反台泥?. 天下杂志. 2012-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7) (中文(台湾)).
- ^ 台泥花莲市扩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社团法人台湾资讯教育发展协会.
- ^ 〈1995.11.08社运团结总动员“环保选举公约”建议内容〉[C_0007_0014_0002_0003],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1995.11.23“反台泥行动联盟”新闻稿〉[C_0007_0004_0008_0023],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
- ^ 〈1996.07.12监察院经济委员会第二届第五十一次会议_讨论事项:台泥花莲扩厂事件违反环评规定之处理〉[C_0007_0004_0008_0033],收录于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法律文件数据库。[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