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隋朝)
杨俊(571年—600年8月4日)[1],小字阿祗,隋朝宗室、政治人物,隋文帝第三子,母独孤皇后。
生平
杨俊生性仁恕慈爱,崇敬佛法,曾经请求剃发出家,去做沙门,隋文帝不准。开皇元年(581年)时立为秦王,二年(582年)春,拜上柱国、河南道行台尚书令、雒州刺史,时年十二岁。加右武卫大将军,领关东兵。三年,迁秦州总管,陇右诸州都归他管理。
六年(586年),升为山阳道行军元帅,督三十总管,水陆兵十余万,屯汉口,为上流节度。陈将周罗睺、荀法尚等,以劲兵数万屯鹦鹉洲,总管崔弘度请求出击。杨俊担心有所伤亡,于是没有同意,罗睺等人也相继前来投降。于是派使者去见皇帝,哭着对使者说:“被误会是我立了功,但我其实根本没有立什么功,因此感到相当惭愧啊。”文帝听说后,称赞有加,便授他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守广陵。就在586年,他的王妃崔氏生下一子,隋文帝大喜,赏赐群臣[2]。过了一年多,又转任他为并州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
起初,杨俊颇有作为,因此让文帝相当高兴,甚至下旨奖励他。但之后他开始渐渐奢侈起来,还有违反制度的行为,放起高利贷,让人民官吏大感痛苦。于是文帝派使者去调查,结果连坐者达百余人。即使如此,杨俊还是不改他的行为,继续建筑豪华的宫殿,穷极奢侈与华丽。每当他有特别的巧思时,就亲自拿起工具制作器具,并拿华丽的珠宝玉石去装饰。还为他的妃子制作七宝幕篱与水殿,香涂粉壁、玉砌金阶,梁柱之间又以明镜环绕、装饰宝珠,极尽华美之所能事。只要有宾客与妓女来的时候,杨俊便与他们在这里一同弦歌。
杨俊还多有姬妾,然而他的王妃崔氏善妒,为此愤愤不平,便在瓜中下毒,杨俊因此身体不适,回到京师。文帝因为他生活太奢侈骄纵,便将他的官位都免去,让他纯粹做一个王,要他安份地待在他的王府里。左武卫将军刘昇进谏说:“秦王没有其他过错,只是浪费了些,臣认为可以赦免他。”但文帝认为法不可违,因此不管刘昇再怎么进言,文帝只是越来越感到生气。之后杨素也来进言说:“秦王的过失,罪不至此,请皇上再三考虑。”文帝说:“我是五个儿子的父亲,如果依你们的话行事,那怎么不来制订一套天子儿子专用的法律?想当年以周公的为人,都可以诛杀管叔与蔡叔,我既然差周公还远得很,又怎么能做出违法之事?”最后仍然没有听从建言。
后来杨俊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差,已经不能起床,便请使者上表陈谢。文帝告诉使者:“我这么努力地在关塞之事,开创大业,就是要做为传世之典范,而臣下们也应该守住大业不失本分。你身为一个君子,却竟然要败掉大业,我不知道要怎么责备你了。”于是杨俊羞惭恐惧,病得更重了。大都督皇甫统上表,请求恢复秦王的官职,仍没有得到同意。一年多以后,杨俊病危,才恢复上柱国之位。开皇二十年(600年)六月,杨俊在秦王府过世,而文帝仅哭了数声而已。杨俊所有华丽奢侈的遗物,文帝下令全部烧掉,并命令送终的用具都一定要俭约,才能让后世效法。王府的幕僚请求立碑纪念,文帝说:“如果想要留名,记在一卷史书上也就够了,哪还需要用到石碑?如果子孙不能保存家业,以后石碑也不过是给人拿来做镇石而已。”
王妃崔氏因为对秦王下毒的关系,下诏将她废掉并赐死。众臣认为古有言“母以子贵,子以母贵”,如果母亲都有罪了,儿子也一样是有罪的,就像汉朝时栗姬与郭皇后的往事一样。因此杨俊二子无论是崔妃所生的杨浩还是庶子杨湛,都无权主丧、袭爵(“今秦王二子,母皆罪废,不合承嗣[3]”)。于是秦王府的丧主竟然是官员,而不是秦王的儿子。杨俊的长女永丰公主,才十二岁,为父丧相当哀痛,在丧期过后便从此吃素;甚至往后每当忌日,便痛哭流涕而不吃不喝。又有领兵的王延,相当忠心,在杨俊过世后,绝食数日,文帝便赐药与加官,但在杨俊下葬之日时,王延号泣而亡,文帝感叹之下将他葬在杨俊的墓旁。
隋炀帝即位以后,仍立杨浩为秦王,封杨湛为济北侯。之后杨浩被宇文化及立为帝,又遭杀害,杨湛也被宇文化及杀害。
家庭
妃嫔
子女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文献
新头衔 隋文帝始封
|
隋秦王 581年-600年 |
继任者: 隋秦王杨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