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托寺
32°31′13″N 101°03′30″E / 32.52028°N 101.05833°E
棒托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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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壤塘县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明、清 | ||||
编号 | 5-394 |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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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托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茸木达乡,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2001年6月25日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棒托寺始建于元代,为藏传佛教宁玛派寺院,占地一万余平方米。寺内有喇嘛塔39座,为明、清、民国时期所建。塔群中部有石刻藏文佛经共约十万余片,其中大部分为嘎木绒经,刻于1438年,余为甘珠尔经,刻于1910-1920年间。 [3]
参考文献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1)5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18.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