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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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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席
任期
2008年1月30日—2013年1月
政协主席杨多良
安徽省民政厅厅长
任期
1998年4月—2008年2月23日
继任刘健
个人资料
出生 (1949-05-08) 1949年5月8日75岁)
中国解放区华北人民政府北平市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父母李葆华(父)
亲属李大钊(祖父)
母校合肥工业大学

李宏塔(1949年5月8日),汉族河北乐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李大钊之孙,李葆华之子。

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分入第四十八组。[2]

2021年6月29日,获颁七一勋章[3]

参考文献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2. ^ 全国政协信息-李宏塔.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3. ^ 向“七一勋章”获得者致敬|激励拼搏奉献 汇聚磅礴力量. 央视网. 2021-06-29 [2021-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