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迈先
朱迈先(1918年9月—1951年11月),是朱自清的长子,母亲武锺谦。中共地下党员,镇反时被处决。
生平
1936年还在读高中时,秘密参加中国共产党。1937年10月,才19岁的朱迈先被任命为中共扬州特支书记。1938年,参加“江都文化界救亡协会流动宣传团”,根据当时中共提出的“到友军中去,到敌人后方去”的工作方针,经长江局批准,集体参加了国民革命军三十一军。1939年所属的十六集团军参加桂南会战。1940年10月,三十一军收复龙州,即在龙州驻防,朱迈先时任一三一师三九一团上尉。1944年参加桂柳会战。[1]
1946年10月,朱迈先与傅丽卿结婚。1949年在蒋雄任专员的广西桂北第八专署任秘书。1949年12月,朱迈先代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向共产党的桂林市政府联系投共,桂北军区司令周祖晃等7,000余人接受改编。朱迈先则进入广西军政大学学习,1950年结业后,分配至桂林松坡中学任教。[1]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湖南省新宁县法院于1951年11月以“匪特”罪,判处朱迈先死刑,并立即执行,年仅33岁。1984年,新宁县法院复查此案,最终宣布1951年对朱迈先的判决纯属错判,决定撤销原判,恢复其名誉。[2]
参考文献
- ^ 1.0 1.1 朱自清長子鎮反運動被冤殺. 多维历史.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0).
- ^ 朱自清的被餓死與朱邁先的被冤殺. 中国论文网. 2012-07-13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