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洪
惠洪(1071年—1128年),名德洪,字觉范,号寂音尊者,又号明白庵、甘露灭、冷斋、石门精舍等,人们有时又以“洪觉范”称呼之,[1]俗姓彭[2]。北宋筠州新昌(今江西宜丰)人[3]。
生平
出生于今宜丰县桥西盐岭下竹园彭家,族叔彭几,官至协律郎。元丰七年(1084),惠洪年十四岁,父母双亡,至县城北郊三峰山宝云寺为童子。元祐二年(1087),惠洪在新昌县洞山师从克文禅师,学习出世之法。元祐四年(1089),参加东京天王寺佛经考试,冒惠洪名得剃度为僧。元祐六年(1091),依止宣秘大师深公,讲《成唯识论》,又凭借诗才在京城缙绅间闻名。之后离开京师,仍从克文禅师为侍者。绍圣四年(1097)移住洪州宝峰院,之后的几年间云游各地,多次前往杭州。崇宁二年(1103),在长沙云盖山,与陈瓘交往。翌年初,黄庭坚路过长沙,惠洪与之唱酬。尚书左丞张商英罢相后,三次招徕惠洪,称赞他为“天下之英物,圣宋之异人”。大观元年(1107),在知抚州朱彦的邀请下住临川北景德寺,建明白庵。大观三年(1109),惠洪在江宁府清凉寺,因僧人状告他伪造度牒,下江宁制狱,入狱一年,遇赦,翌年四月出狱,丧失了僧籍。然而张商英为其特奏,再次得度,且因叔父彭几与郭天信的关系,获得了“宝觉圆明大师”之号。政和元年(1111),因张商英、郭天信一案牵连,杖二十,刺配流放朱崖军(今三亚市)。配流期间,改号甘露灭,又有诗自称“海上垂须佛”,后世日本僧人有时以“垂须佛”称之。三年后赦还,居筠州。政和八年(1118),在江西云游时,惠洪遭一道士状告,称其为张怀素党人,遂再次下狱于南昌。百余日后遇赦,出狱。靖康元年,蔡京等新党倒台,朝廷追复张商英、陈瓘等官爵。惠洪见政局已改,再次前往京师,要求恢复僧籍,获得允许。建炎二年(1128)示寂于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同安寺。塔头在建昌县凤栖山。[1]
惠洪长于诗文,“觉范斯须立就”,[4]《彦周诗话》说:“颇似文章巨公所作,殊不类衲子。”被推为“宋僧之冠”,[5]王安石女儿称其“浪子和尚”。[6]方回《瀛奎律髓》收录惠洪〈赠尼昧上人〉诗,有“未肯题红叶,终期老翠微。余今倦行役,投杖梦烟霏”之句,内容近于挑逗尼姑,方回评论道:“红叶之句,又似侮之;末句有欲炙之色,女人出家终何益哉!”[7]难免坐实了“亦洪有以取之也”的六根不净形象。[8]
惠洪的禅学承继的是临济宗黄龙派,特别是其师父真净克文的学说。惠洪提倡“禅教合一”,为《楞严经》《法华经》做笺释,也是受克文的影响。惠洪的禅学特点在于其“以笔砚作佛事”,以诗文为宣扬禅理的手段。这种观念与传统的禅门观念“平常无事”“不立文字”相违,在当时也引起了反对。相应地,惠洪则打出了“文字禅”的旗号,藉以批判“无事禅”。惠洪认为,不能拘泥于“不立文字”,他说“大智精妙颖悟之力能到其所安。此中虽无地可以栖言语,然要不可以终去语言也。”(《石门文字禅》卷二十五《题百丈常禅师所编大智广录》)惠洪还致力于僧史的编纂,著有《禅林僧宝传》,他认为通过记述过往高僧的言行,可以树立“典型”,以供后人学习。[9]
著作
著述颇丰,作品有《石门文字禅》、《冷斋夜话》10卷[10]、《林间录》[11]、《天厨禁脔》3卷等。周泳先辑其词为《石门长短句》1卷。
惠洪的作品大约在室町时代早期传入日本。至日本宝永七年(1710),曹洞宗僧人廓门贯彻《注石门文字禅》出版。贯彻为惠洪作此注耗时二十年。[1]
注释
- ^ 1.0 1.1 1.2 周裕锴. 石門文字禪校注.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1. ISBN 9787573200198.
- ^ 《五灯会元》卷十七则说他俗姓彭,《寂音自序》说俗姓喻。
- ^ 《郡斋读书志》谓惠洪系出高安喻氏。
- ^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十六
- ^ 《宋诗钞》
- ^ 《能改斋漫录》卷一一
- ^ 《瀛奎律髓》卷四七
- ^ 陈垣:《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六
- ^ 周裕锴. 惠洪文字禅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7-20, 45 (4): 82-95 –通过知网.
- ^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六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作十卷
- ^ 林間錄. [202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7).
外部链接
- 黄启江:〈僧史家惠洪与其“禅教合一”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