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规划委员会是市政府处理广州城乡规划(重要)决策的议事机构,于2006年11月中成立。而一般规划事务由市规划局(国土规划委)负责。
架构
委员会
第一届(2006~2012)时下设发展策略委员会和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1]。
第二届(2012~2017)时下设主任委员会、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小组[2]。
第三届(2017~ )时下设主任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专业委员会、地区规划及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3]。
成员
根据委员会规定文件,由政府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两部分构成,非政府部门成员为遴选后由市政府授予聘任书,政府的成员变动与人事变动协调变更。委员会与下设各委员会主席即主任,由当届市政府正副首长兼任。
主要职能
- 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专项规划;
- 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 审议城市重大建设专案的选址意见;
- 审议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面的地方性技术规则、规定等。
特点
规划委员推选由政府组织完成[4],委员会会议于市政府礼堂内召开,实时发布有关决策。而规委会实际运作缺乏框架制衡,存在滥权风险[5]。
参考资料
- ^ 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立[永久失效链接]2006-11-15
- ^ 印发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及委员名单的通知. 2012-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2).
-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2017-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2).
- ^ 广州市规划系统2006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007-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2).
- ^ 南都社论. 全程透明,广州规委会可更接地气. 南方都市报. 2014-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