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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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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府清朝末年设置的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巴塘巴安直隶厅,设同知,于里塘地方设顺化县,于乡城地方设定乡县,隶厅属,领县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宣统三年(1911年)巴安直隶厅升为巴安府,除所属定乡县外,以所属顺化县改为里化厅,往属康定府;于三坝地方置三坝厅,设通判;于盐井地方设盐井县;并隶府属,领厅一县三。寻又以府东北隅之临卡石土人来归,以其地归并入三坝厅,仍领厅一县三[2]辛亥革命后,于1913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故废。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志四十四·地理十六》康定府......巴安府:要。康安道治所。督办川滇边务大臣、按察使衔炉安兵备兼分巡道驻。巴塘宣抚司地。光绪三十一年改流。三十三年置巴安县。三十四年升府,并置三坝,盐井、定乡二县隶之。东北距省治二千一百里。领一,县二。东:龙新山、甲噶喇山。西南:宁静山。巴冲楮河自瞻对入,与金沙江合。色楮河即金沙江,自三岩入,迳府西至得荣入云南丽江。三坝要。府东二百三十里。巴塘、里塘两土司交界地。三十三年改流。三十四年设,驻通判。盐井要。巴塘土司地。光绪三十一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澜沧江自察木多入,绕由云南入缅甸。定乡要。里塘土司地。旧名乡城。光绪三十二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
  2. ^ 赵泉澄著.《清代地理沿革表》.中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55年03月第1版.第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