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隆之
封隆之(485年—545年),字祖裔。小名皮。渤海蓨县(今河北景县)人。
生平
封隆之性宽和,有才华,初为奉朝请,历官司徒主簿、河南尹丞。永安中期,担任抚军长史、龙骧将军、河内太守。天平初年,为侍中。韩陵之战中,高欢令隆之留守邺城。
封隆之曾私下对高欢说:“斛斯椿等今在京师,必构祸乱。”后来封隆之跟仆射孙腾一起去向寡妇元明月(皇帝元修的堂姐)求婚,元明月挑中了英俊的封隆之,孙腾嫉妒,就去对斛斯椿泄露了封隆之进谏一事。斛斯椿大怒去向元修构陷封隆之,封隆之害怕,只得逃跑回乡。高欢得知后,将他召往晋阳。不久孙腾带仗入省,擅杀御史,惧罪,也逃去晋阳投奔高欢。元明月则成了元修的情妇,后来被带去投奔宇文泰,双双被杀。
兴和初年,又为侍中。武定三年(545年),在官任上去世,享年六十一岁。赠司徒,加赠太保,谥曰宣懿。皇建元年十一月庚申(560年12月15日),齐孝昭帝高演诏令将封隆之等十二人合祭于高欢的宗庙之中[1][2]。
家世
- 高祖:封懿,字处德,燕左民尚书、德阳乡侯,魏都坐大官、章安子。子封玄之、封虔之
- 曾祖:封勗,字虔之,太原王国左常侍,夫人中山郎氏,子封魔奴
- 祖父:封魔奴(磨奴),字君明,北魏宦官,官怀州刺史,赠使持节平东将军、冀州刺史、勃海郡公,谥曰定。继子封回
- 父亲:封回,字叔念,渤海太守封鉴第五子,继从叔封魔奴为子。河阴之变中遇害(528年),赠司空公,谥曰孝宣。子封隆之、封兴之、封延之
- 次弟:封兴之,字祖胄,赠殿中尚书、雍州刺史,谥曰文。子封孝琬、封孝琰。
- 三弟:封延之,字祖业,赠尚书左仆射、司徒公,谥文恭。子封纂。
- 妻:祖氏,早逝,538年追赠范阳郡君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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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 《北齐书》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三
- ^ 《北齐书·卷六·帝纪第六》:庚申,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师太原王娄昭、故太宰章武王厍狄干、故太尉段荣、故太师万俟普、故司徒蔡俊、故太师高干、故司徒莫多娄贷文、故太保刘贵、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二人配飨太祖庙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宰扶风王可朱浑道元、故太师高昂、故大司马刘丰、故太师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绍宗七人配飨世宗庙庭,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脩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显祖庙庭。
- ^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第七》:庚申,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师太原王娄昭、故太宰章武王库狄干、故太尉段荣、故太师万俟普、故司徒蔡俊、故太师高干、故司徒莫多娄贷文、故太保刘贵、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二人配飨太祖庙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宰扶风王可朱浑道元、故太师高昂、故大司马刘丰、故太师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绍宗十一人配飨世宗庙庭;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修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高祖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