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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岳 (嘉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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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岳
大明山西按察使
籍贯浙江绍兴府余姚县
字号字伯镇,号承山
出生正德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517年)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陈氏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宋岳(1517年—?),字伯镇,号承山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第六十四名举人,二十年(1541年)联捷辛丑科会试第六十名,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1][2]。历官闽县祁门知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出为河间府知府,升河南兵备副使、山西左参政,隆庆二年(1568年)五月以山西按察使致仕[3]

家族

曾祖宋璿,封刑部主事 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宋冕,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父宋惟明,官生。母姜氏。重庆下。弟宋峦、宋嶅、宋嵆、宋𡹘[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二十》:隆庆二年五月,升原任山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宋岳为山西按察司按察使致仕。先是岳任参政时,虏攻汾州,有守御功,寻以考察闲住,至是以例请,故有是命。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刘孔愚
永丰举人
明朝直隶祁门县知县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上任
继任:
尤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