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黄牛是利用关系与职权来达成司法或行政机关之目的,也就是不正当的勾结,但大多数都是诈欺,或办事不利的吹牛者,常见的有贿赂、挲圆仔汤,如果这种风气一但盛行,长久下来是会造成社会动荡,人们更多的不幸。
接触司法黄牛的人,弊大于利,因为长久在此领域之人,良心与同理心几乎会消耗殆尽,(或天生就没有)就算事情办成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隐患危机伴随而来,除了个人资料的安全,自然权利、生命与财产的保障,或许有一天自己良心发现了还要受到良心谴责的痛苦,若事情没办妥当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请鬼拿药单,事情越弄越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