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平
单平(1946年5月—),辽宁鞍山人,曾任天津大学校长,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履历
1963年9月至1968年12月,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学生;
1968年12月至1970年3月,天津塘沽盐场劳动锻炼;
1970年3月至1978年9月,天津铁厂修建部工长、助工;
1978年9月至1981年3月,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1年3月至1988年4月,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教师;
1988年4月至1992年9月,天津大学机械系副主任;
1992年9月至1993年2月,天津大学副教务长;
1993年2月至1994年9月,天津大学教务长;
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天津大学副校长兼国家教委高教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1997年6月至2006年7月,天津大学校长;
2006年11月,因涉嫌“挪用公款1亿元”,受到“留党查看两年”处分。
2006年11月22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单平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担任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1]
参考文献
- ^ 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被免的警示意义. 新华网. 2006-11-24 [2016-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3).
教育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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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光泉 |
天津大学校长 1997年6月-2006年7月 |
继任: 龚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