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香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香(?—1635年5月23日),又名刘香老广东广州府新安县博寮岛(今香港南丫岛原居民,为郑芝龙十八芝武装海商集团成员之一,后被郑芝龙讨伐而阵亡。

生平

刘香精通粤语闽南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与郑芝龙早年都是大倭寇李旦的部下,两人感情不错,曾义结金兰

李旦死后,刘香曾以漳州府海澄县为根据地,为佛朗机西班牙葡萄牙买办代表,郑芝龙则长期为明朝荷兰买办代表,两人有不和。

1629年,刘香拒绝郑芝龙的提议,不愿归顺明朝,遂与昔日结义兄弟郑芝龙决裂。

1633年7月27日至10月22日,刘香与李旦之子李国助、荷兰东印度公司联手攻打明朝,但被郑芝龙于金门料罗湾击败。

1634年4月8日,由于不满荷兰东印度公司又改与郑芝龙合作,刘香率领600名海盗登陆大员,攻打热兰遮城,但无功而返[1];谓之《大员之役》。

1635年5月23日,郑芝龙攻击刘香,刘香与郑芝龙之弟郑芝虎在广东海上战斗,刘香大势已去,被郑芝虎部众包围。

一说是刘香点燃船上的火药与郑芝虎同归于尽[1],另一说则是刘香乘郑芝虎跳跃上船时,用渔网把郑芝虎拖入水中溺毙,再饮弹自害,刘香的死,为自1625年在台湾结义的十八芝谱上休止符。

参见

参考文献

  1. ^ 1.0 1.1 张溪南. 《明鄭王朝在臺南》.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3年3月: 44-46页. ISBN 978-986-03-5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