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永 (嘉靖进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永
大明山西大同府知府
籍贯陕西西安府醴泉县
字号字吉甫
出生五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韩氏,继娶雒氏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

刘永(1498年—?),字吉甫陕西醴泉县(今礼泉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酉陕西乡试第三十七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二百四十名,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进士[1][2]。二十三年(1544年)官山西大同府知府[3]

家族

曾祖刘谨,曾任知县;祖父刘廷玺;父刘逵,曾任巡检。母王氏。慈侍下。弟东、芳、业[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续修醴泉县志稿·卷九》选举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镐
明朝大同府知府
嘉靖二十三年-二十五年
继任:
陈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