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续(?—184年),东汉安平王。
生平
父为安平孝王刘得。元嘉二年(152年)刘得薨,刘续继位安平王。中平元年时,黄巾之乱爆发,刘续被安平国变民所俘虏[1],囚禁于广宗(今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东)。[2]
不肯立王
刘续被俘后,朝廷花了很多钱将其赎回,当时朝廷讨论是否恢复他的封爵,议郎李燮反对:“刘续身为藩臣,却没有尽好自己的义务,对朝廷是一大羞辱,不应该恢复。”但汉灵帝没有听从,依旧让刘续恢复为安平王。李燮则因为诽谤皇族而被送入左校。不到一年,刘续被指控大逆不道,被诛杀,国除。李燮这才被释放,重新担任议郎。时人称道:“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3]
参考文献
脚注
- ^ 参考《资治通鉴》〈汉纪〉:“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应贼。”
- ^ 参考《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为所劫质,囚于广宗。”
- ^ 参考《资治通鉴》〈汉纪〉:“初,续为黄巾所虏,国人赎之得还,朝廷议复其国。议郎李燮曰:“续守籓不称,损辱圣朝,不宜复国。”朝廷不从。燮坐谤毁宗室,输作左校,未满岁,王坐诛,乃复拜议郎。京师为之语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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