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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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祚(1605年—1630年2月14日),又名刘爱塔,明末清初军事人物,生年不详。
生平
刘兴祚原居辽东开原,后流落建州女真。早年家庭状况殷实,有一定学识。在建州,得到努尔哈赤赏识,赐满语名“爱塔”,后隶属于努尔哈赤次子代善。1615年,建州创立八旗制度,刘爱塔部编入正红旗。1621年四月,刘爱塔被派往辽东半岛南端,期间历任游击、参将、副将,1622年正月,努尔哈赤又把刘兴祚侄子所辖海州拨归刘兴祚,至此刘兴祚总管南四卫[1]。在当时后金汉人将领中,倍受努尔哈赤重用。
1623年,复州备御王丙告发刘爱塔通敌。事后,王丙以诬告罪被诛,刘爱塔之弟刘兴仁也被杀害。1623年四月,努尔哈赤任命李永芳主管南四卫。同年七月,刘爱塔降为参将。之后,刘爱塔长期受到努尔哈赤猜忌,不受重用。而刘爱塔则秘密书信联系袁崇焕、毛文龙及李氏朝鲜[2]。
1628年,刘爱塔自焚诈死,其子刘五十承袭副将世职。后刘兴治等人叛逃,皇太极发现刘爱塔竟未死逃至皮岛。1629年六月,袁崇焕刺杀毛文龙于双岛[3],刘兴治参与其中。随后,袁崇焕分东江兵为四协,以游击刘兴祚领一协。不久,刘兴祚、刘兴治、刘兴贤、刘兴沛兄弟共领全岛精兵。
后金兵南下北京城,袁崇焕疑通敌下狱。刘兴祚因曾是后金高官,也陷入怀疑之中。1630年2月皇太极率金军攻永平[4],刘兴祚中箭身亡。
家庭
妻子:某(代善之子萨哈廉乳母之女)
参考书目
- 《东华录》王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