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所推出的称号,此称号所颁发的对象是开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历史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提出要重点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批
2016年1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第一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
第二批
2017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郑州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
第三批
2019年8月,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以及西南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
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求是》杂志上刊文,指出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37所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的高等院校将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4]。
参考资料
- ^ 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山大等9高校通过评审. 澎湃新闻. [2020-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9).
- ^ 重磅!安徽省实现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零的突破. 中安在线. [2020-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0).
- ^ 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6所高校悉数获披露. 澎湃新闻. [2020-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0).
- ^ 办好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20-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