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傅兰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傅兰治
塞拉利昂最高法院英语Supreme Court of Sierra Leone首席法官
任期
1867—1875
英国在华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任期
1877—1881
前任洪卑
继任理查德·雷尼英语Richard Rennie
个人资料
出生1817
西印度群岛托尔托拉岛
逝世1881年11月13日
日本神户

傅兰治(George French,1817年—1881年) 是一位来自英国的法官。他曾担任塞拉利昂最高法院和英国在华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生平

傅兰治生于西印度群岛托尔托拉岛,他的父亲马克·戴尔·傅兰治(Mark Dyer French)是西印度群岛的一名大律师,曾担任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院的书记官长。傅兰治于1839年获得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学士学位,并于1842年获得硕士学位。 [1]他的父亲在他上大学时去世。

1844年,傅兰治被林肯律师学院授予律师证书。 [2]

1867年,傅兰治出任塞拉利昂法院的首席法官[3] 1875年,由于塞拉利昂政府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傅兰治从自己的岗位上退休。

1877年,傅兰治出任英国在华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4]

1881年11月13日,傅兰治在神户去世。他的墓地位于神户市立外国人墓地[5]

参考文献

  1. ^ Biographical History for 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 1349-1897
  2. ^ The Standard, July 1, 1867, p3
  3. ^ North China Herald, Dec 20, 1877
  4. ^ 第24640號憲報. 伦敦宪报. 8 November 1878. 
  5. ^ London and China Telegraph, Jan 9, 1882, 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