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何震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震彝(1880年—1916年),字鬯威,号穆忞,室名鞮芬室江苏省常州府江阴县(今无锡市江阴市)人,生于扬州府甘泉县(今扬州市江都市),清朝政治人物、法学家、史学家、诗人、词人、骈文家,“江南四公子”、“寒庐七子”之一。[1]

经历

自幼聪慧,读书迅速,擅长吟咏。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丁酉科江南乡试举人

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恩科第三甲第二十八名同进士出身。授内阁中书改捐道员,分发直隶候补。

中华民国后任北洋政府教育部佥事,协修《清史稿》。

民国二年(1913年)撰写《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何震彝宪法草案》[2]

因民国局势混乱导致“狂易之疾”,精神失常,民国五年(1916年)卒于北京,年三十七岁。

为人温和恭敬,学养深厚,气度雍容。通晓文、史、诗、词,擅长骈文,旁通金石学。在京师与袁克文闵尔昌等人唱和诗文,时称“寒庐七子”。

著作

  • 《鞮芬室诗甲乙稿》
  • 《鞮芬室词甲乙稿》
  • 《一微尘集》
  • 《词苑珠麈》
  • 《八十一寒词》
  • 《鞮芬室近诗》
  • 《鞮芬室文稿》
  • 《骈文手稿》
  • 编辑《纳尔逊传》[3]
  • 编辑《谤书》、《咎书》[4]

家庭及关联

注释

  1. ^ “杨析少年时与汪荣宝、何震彝、翁之润‘皆以名公子擅文章,号江南四公子’。”(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
  2. ^ 《宪法新闻》1913年第4期、《法政杂志》1913年1号刊。
  3. ^ 中村佐美译。
  4. ^ 钱祥保撰。

参考文献

  • 民国《江阴县续志》卷十五·人物·文苑·页四十六
  • 民国《江都县续志》卷二十七·寓贤传第九·页九引刘富曾〈何中丞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