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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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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鸣

何海鸣(1884年—1944年),原名时俊,字一雁笔名衡阳一雁求幸福斋主衡阳人,中国作家,文学“鸳鸯蝴蝶派”重要人物。

生平

15岁时至湖北,入两湖书院,与黄兴同学。不久因无力支付学费,改投湖北新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第四十一标一营,由列兵升副目、兼司书帮写,加入群治学社振武学社。后转入武汉报界。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商务日报》编辑。宣统二年(1910年)加入文学社,和詹大悲为湖北富商胡为霖创办的《大江报》做主笔,1910年4月被查封。12月参与创办《大江白话报》,后易名为《大江报》。1911年3月又遭到查禁,清廷以“淆乱政体,扰害治安”的罪名将之逮捕入狱。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被释放,任汉口军政分府参谋处处长,另组《新汉报》。11月与胡瑛等五人作为武昌军政府临时代表前往上海,参与中华民国的创建。

二次革命时,在南京策动讨袁。在黄兴离开南京之后,率领起义士兵坚持抗敌20天。失败后,混入乱民中逃脱,流亡日本。1915年3月回上海,办《爱国报》。同年到广东汕头组织讨袁起义未成,潜居香港。

1926年任张宗昌直鲁联军宣传处长。1928年因张宗昌被北伐军击败,脱离部队,落魄辽宁,后寓居上海,穷困潦倒,以卖文为生。所作小说多为“鸳鸯蝴蝶派”作品。

抗战时期上海沦陷后期,任汪伪政府宪政实施委员会委员。曾先后办《爱国晚报》、《民权报》、《侨务》杂志,还自编《海鸣丛书》。1944年病死于南京。

作品

主要有社会言情小说:

  • 《孤军》
  • 《黄浦血泪》
  • 《琴嫣小传》
  • 《娼门红泪录》
  • 《此中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