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民国公平交易委员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公平交易委员会
Fair Trade Commission(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公平交易委员会会徽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相当中央二级行政机关独立机关
所属部门行政院
员额216人(职员197人、技工4人、驾驶5人、工友3人及聘用人员7人)
年度预算额新台币3.72亿元
(110年度)
授权法源行政院组织法
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
主要官员
主任委员李镁
副主任委员陈志民
主任秘书毛浩吉
任命者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
任期四年,任满得连任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5处、5室
任务编组1个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2年1月27日
前身机关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
联络信息

会址: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2之2号12楼
电话+886 2 2351-7588
网站www.ftc.gov.tw

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是中华民国政府竞争法制最高主管机关,职掌为查处《公平交易法》规范的限制竞争以及不公平竞争行为,同样亦是多层次传销事业的主管机关。公平会为行政院之二级独立机关,但只有公平会可依据《公平交易法》不须依照《诉愿法》程序向上级机关(即行政院)提起诉愿,对其行政处分或决定不服者必须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立宗旨

竞争法制的宗旨,在于维护市场自由与公平的竞争,与其相对的概念是“管制法”,原则上如果事业所属产业设有管制法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则事业的经营多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管制法所规范(涉及市场竞争的问题仍然适用公平交易法);即使事业所属产业没有管制法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事业的行为仍然不能违反公平交易法,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事业的行为仍然要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公平交易法因而有“经济基本法”之名。

公平交易委员会职责在于守护市场机制,并非操控市场,然而媒体及民意代表多误会公平会为物价管制机关(实为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

历史

  • 1991年2月4日,总统令公布《公平交易法》。
  • 1992年1月13日总统令公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条例》,1月27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式成立,2月4日《公平交易法》施行。
  • 2011年11月14日,总统令公布《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
  • 2012年2月6日,《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施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更名为“公平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共7名改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采交错任期制。为合议制机关,委员会议议案须委员过半数通过后决议。

历任主任委员

届次 姓名 政党 就任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1]
1 王志刚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1992年1月27日 1995年1月26日
2 1995年1月27日 1996年6月9日 连任
代理 赵扬清 无党籍 1996年6月10日 1998年1月26日 代理
3 1998年1月27日 2001年1月26日 连任
4 黄宗乐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2001年1月27日 2004年1月26日
5 2004年1月27日 2007年1月26日 连任
代理 余朝权 无党籍 2007年1月27日 2007年1月31日 副主任委员代理
6 汤金全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2007年2月1日 2009年7月31日 任内请辞
代理 吴秀明 无党籍 2009年8月1日 2010年1月31日 副主任委员代理
7 2010年2月1日 2013年1月31日 真除
8 2013年2月1日 2017年1月31日 连任
9 黄美瑛 2017年2月1日 2021年1月31日
10 李镁 2021年2月1日 现任

现任委员

李镁(主任委员)
当前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陈志民(副主任委员)
当前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郭淑贞
初任任期: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连任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洪财隆
初任任期: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连任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辛志中
当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颜雅伦
当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李师荣
当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2]

组织架构

公平交易委员会采委员合议制,设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委员五人,以独立机关建制。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得连任,采交错任期制;受有任期保障,不因政党轮替或内阁改组而解职。 委员需独立行使职权,维持中立,具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全体二分之一;且任期中不得参与政党活动。委员需有法律、经济、财税、会计或管理专长,为一专业合议制机关。

委员任内如果有《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之行为[3]时,得由行政院院长将其免职[4]

业务单位

  • 综合规划处[5]
  • 服务业竞争处[6]
  • 制造业竞争处[7]
  • 公平竞争处[8]
  • 法律事务处[9]
  • 资讯及经济分析室[10]

内部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主计室[11]

任务编组

参考文献

引用

  1. ^ 公平交易委員會工作成果報告 (PDF).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7). 
  2. ^ 委员介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23-02-01
  3. ^ 一、因罹病致无法执行职务。二、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三、因案受羁押或经起诉。
  4. ^ 组织与职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9-05-01
  5. ^ 综合规划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6. ^ 服务业竞争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22-01-10
  7. ^ 制造业竞争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22-01-10
  8. ^ 公平竞争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9. ^ 法律事务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10. ^ 资讯及经济分析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11. ^ 行政支援单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