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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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故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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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汉至唐 |
编号 | 1-69 |
认定时间 | 1977年12月23日 |
东平故城或称宿城故城、东平国故城,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宿城村西北,东平故城是周代宿国都城、汉魏东平国治所、西晋东平郡治所、隋代宿城县治所的遗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先后在东平故城出土了大量青铜器、虎符、货币铸范等文物。1977年被列入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重点单位。[1][2][3]。
参考
- ^ 东平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东平县地图册. 1993年: 32页夹页 (中文).
- ^ 《东平名胜古迹》东平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编,山东肥城印刷厂印刷,1999年12月.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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