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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Mickie-Mi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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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管治相關討論

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意向調查經已結束,調整管理人員上任標準容許用戶獲得臨時管理員權限設立仲裁委員會修訂管理員長期無活動解任方針已獲社群共識採納,目前正在討論實行的細節。請踴躍參與以上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2 (UTC)[回覆]


本條消息是使用群發消息功能發送給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發送的消息,請在您的討論頁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一分類。

維基人第十六期(2024年3月)

管理人員選舉及問卷進行中

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戶參選管理員,另有行政員AT參選監督員。投票期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並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

請注意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投票連結 · 管理人員選舉問答


社群亦正就未來仲裁委員會對管理人員除權的權力進行問卷調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連結找到表單匿名表達意見,或直接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6 (UTC)[回覆]

管理人員解任投票通告

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進行,投票期為2024年7月12日7月26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投票須知
  • 依據方針,本次投票必須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內填寫文字來進行投票,並給出理由
  • 由於技術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選項,但空白選項是無效的,請在「投票留言」一欄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請注意,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僅能計入總有效票數,但不會計入得票比率
  • 在系統中,每個用戶只有一票會被儲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間重複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統只會儲存最新的投票,並覆蓋之前的記錄。
  • 請儘可能讓您的留言簡潔。請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將在投票結束後打亂順序並公開可見
指定格式
  • 支持解任:您的理由
  • 反對解任:您的理由
  • 中立:您的意見留言

建議在您的投票留言最前面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之後是冒號「:」,接着是您的理由。

明確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並給出理由,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不會計入得票比率,未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的為無效票


進入投票頁面查看解任理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7月14日 (日) 14:33 (UTC)[回覆]

東方威尼斯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東方威尼斯」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inet討論 2024年8月28日 (三) 08:13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41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

管理人員及仲裁委員會選舉(2024年10月)

管理人員選舉
二〇二四年十月梯次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員選舉一覽
申請成為管理員一覽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0xDeadbeef
ASid
ATannedBurger(申請續任)
S8321414
SCP-2000
申請成為行政員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Peacearth
申請成為監督員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Peacearth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本梯次有五名用戶申請成為管理員,並有一名管理員申請成為行政員監督員。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投票期從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在右方(或上方)的一覽工具欄找到每名候選人的個人選舉頁面及投票連結;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請注意所有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第一屆 仲裁委員會選舉
二〇二四年

經社群超過一年的持續討論,中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將在2025年1月正式成立,而首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將在十一月舉行。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有16名編者參選,其中12名編者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您可點擊此連結查看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的候選人名單及對應的參選聲明和問答頁面。

投票期從2024年11月1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點擊此連結參與投票;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請注意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開放13個席位,首13名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回覆]

中華民國憲法

Mickie-Mickie,您好,在下經過實際查閱荊知仁的《中國立憲史》後,並未發現其中有「憲法中寫入基本國策毫無必要;因憲法只要能保證主權在民,則民主政治必定施政在民,不必另行律定國策」、「若不修憲,則政府施政與憲法之國策矛盾。在實際行憲過程中,除陳誠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執行基本國策之平均地權規定外,其他部分幾乎未曾嚴格執行。」等句。而查閱張千帆的〈憲法不應該規定什麼〉、《憲政常識》後,也並未發現其中有「應刪除不切實際的承諾,減輕憲法的負擔」等句。因此,在下即移除這些已超過作者意思表達的語句。另外,目前看來,閣下所謂的「穩定版本」,其實含有許多沒有參考來源的訊息與維基編者原創的內容。望閣下理解與注意。不愚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3:54 (UTC)[回覆]

您好,荊知仁教授是在下在大學部時的授業老師,該條目的穩定版本可能是某位外校來聽課的同學抄寫的,當時電腦尚未問世,唯能親證此內容正是他上課時反覆強調的憲法評析用辭無誤。但時值戒嚴時期,自由派法政學者須謹防文字獄(如:鄰師呂春沂即曾身繫囹圄),荊師議義僅部分整理成憲政史書一部,解嚴後才逐漸開始發表時論,先師缺乏完整系統的出版資料以唯基化,而今無具文佐證。
張千帆教授是現代人,也是改革開放派的學者,其紀錄已依請求加註。
請注意若對法律方面的內容將有重大刪改前,應依維基規範循序先在「討論」頁發佈意見徵詢或通告、或對爭議部分注記「請求來源」「需要解釋」或有關問題的標籤,讓其他編者注意、並使原作者有機會糾正改善(除非是違反方針的明顯錯誤)而非自行其是的一概速刪,而無解釋於「摘要」欄。 順賀秋祺! Mickie-Mickie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7:02 (UTC)[回覆]
Mickie-Mickie,您好,關於荊氏一事,閣下所言甚有道理,可惜閣下無法證明(或許荊氏在《憲政論衡》中談過基本國策的問題?可以查閱)。然後,謝居福似乎認為,出現在《中國立憲史》中的觀點,均為荊氏的觀點。但是,在下所讀到的其中關於基本國策的段落(見《中國立憲史》,第471頁),卻是荊氏去描述「有的學者」對於基本國策的觀點。既然謝氏有其對於荊著的解讀,在下即尊重謝氏的觀點,而不再爭論(至少謝文是可以查閱的,解讀的責任可以歸屬於謝氏)。當然,在親炙荊氏教誨的閣下看來,這其實就是荊氏的觀點,只是荊氏因為時代的限制,而不能明說罷了。在下未曾向荊氏問學,也就只能從其著作中的內容來理解。這大概是在下與閣下之間的差異。
另外,在下必須更正自己前述的說法。張氏論文在某一小段中確實有「刪除不切實際的承諾,減輕憲法的負擔」一句(見〈憲法不應該規定什麼〉,第32頁)。不過,這是張氏針對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200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的觀點,而非針對世上所有憲法的觀點。這亦同《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國策」的討論,無甚關係。只是在下不明白為何閣下所提供的來源——新公民運動,其網站編者會轉寫成「四、憲法不是政治綱領 刪除不切實際的承諾,減輕憲法的負擔」。該編者,是將「刪除不切實際的承諾,減輕憲法的負擔」一句,移放至段落前。這就變成是張氏針對世上所有憲法的觀點。若寫成如此,則在表達意思上,是同原本張氏在《華東政法學院學報》上的論文意思相違。因此,在下主張移除它。望閣下理解。祝編安!不愚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6:54 (UTC)[回覆]
比較如實轉載張氏論文的線上來源可能是這個網站。可以看到其中的「刪除不切實際的承諾,減輕憲法的負擔」一句,是接續在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討論段落的後面。張氏寫道:「顯然,我們沒有必要將自己束縛在這兩個選擇之間。刪除不切實際的承諾,減輕憲法的負擔,使之僅限於規定我們能夠做到的事情,我們或許會發現這部憲法其實離現實並不那麽遙遠。」這就明顯的不是討論其它的憲法。不愚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6:58 (UTC)[回覆]
不愚閣下,您好,
  • 先師有鑑於民初政局動盪和後來國民黨專制封閉與連綿內戰,數十年來憲政民主長期落空,而欽仰英國完全民主實踐為傳統楷模,而一貫主張提網切領、簡單明瞭的鋼性憲法以維護政局穩定,避免追求細節、捨本逐末而致頻繁修憲、易滋事端;而在政府架構設計上,荊師重視包容各黨派以達共識的約法和憲草中的內閣制研究,而不贊同蔣介石領導下國民黨版的總統制,因大權獨攬、缺乏監督易致獨裁;甚至後來以臨時條款擱置憲法中最重要的「第二章」對人民權利義務的保障功能;而其「第十一章」強將將當時獨大的國民黨政治理念制定為「基本國策」的千秋規範更是直接違反民主政治原則,他一再強調一旦政黨汰換執政,難道要後代民意遵守前世的國策?如此固執的延襲專制、不辨時空民情,豈非逼迫後人革命造反,難怪解嚴後修憲不斷、朝綱混亂?但荊師深知黨國體系下不容異議,因此惟如胡適傅正務實留任校園單純教學,謹言慎行而免受迫害,未如雷震郭雨新般從政,力抗強權而遭不幸,但亦似因此在戒嚴時期未對國民政府的憲政實踐留下多少可供查考的評論;在下未恢復被刪除的語錄,唯待該章節的原作者來回應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