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Infobox VG
電子遊戲專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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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移除部分字段
本信息框曾經參考{{Infobox animanga}},參數繁多,後為避免資料雜陳,去除了部分字段。如今電子遊戲專題指引業已建立,信息框只應顯示與遊戲強烈相關的重要信息。參考早前英文維基移除的部分字段,建議中文維基也考慮去除部分瑣碎內容:
- License:極少使用,免費遊戲或開源遊戲都會在正文顯要處提及,而商業遊戲根本不會使用本字段。
- Engine:同上,極少使用,大部分遊戲的引擎往往不得而知,部分知名遊戲引擎應在正文提及。
- Input method:基本屬於廢話,或者太過細節。
- Ratings:缺乏重要性的內容,往往還佔據好幾行篇幅。
- Requirements:指引已不再建議列出需求配置,即便要列出也有對應模板可供替代,列於信息框非常有礙觀瞻。
- Version:同時包括latest release version等各字段。瑣碎的細節,並無重要性。
- etc:缺乏意義。
當然,也並不是說英文維基移除了所以我們也必須移除,希望聽到大家的看法。實際上英文維基信息框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但考慮到兼容問題,中文維基想要跳脫英文維基信息框的大體結構應該是不太可能了。—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4月23日 (三) 15:14 (UTC)
- 反對移除Engine、Ratings。
- Engine並非極少使用,歐美有很多著名的遊戲引擎。
- Ratings是遊戲分級,且有配套模板Template:vgratings。如果移除,正文不好放,且從遊戲分級上讀者可以一眼看出該遊戲面向的年齡取向,不是「非重要性內容」。
- 反對移除Engine、Ratings。
--gbcat ➣ 找我有事✚ · 留下回忆❤ 2014年4月23日 (三) 15:20 (UTC)
- 個人除了遊戲引擎之外,其他基本上都同意可以移除。--MSH 2014年4月23日 (三) 15:30 (UTC)
- 意見同Msh。--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24日 (四) 05:24 (UTC)
- 分級恐怕算是維基的一個「特色」了,縱觀其他百科、數據庫或是介紹文章,很少有涉及分級內容的。事實上,電影信息框里就沒有分級參數,雖然也許電影分級可能遠比遊戲分級來得知名。而且,分級也不必放在正文裏,因為維基不審查內容,也沒有義務告知某條目是否適合某年齡段的讀者。
- 既然大家對於引擎一致認為應該保留,那在下並無異議。—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4月24日 (四) 08:25 (UTC)
- 撰寫分級信息並不是為了像日本18禁遊戲網站那樣起到限制提醒低齡人群的作用,僅僅是供讀者查閱而已。其實真的想要精簡欄目的話,推薦移除Media欄。因為這一欄寫的都是一些諸如DVD、BD或者3DS卡帶之類眾所周知的廢話;而且現在大量遊戲都提供實體和數字雙版本,還有部分光盤版主機遊戲會在硬盤上安裝緩衝數據,導致這欄所提供的信息已經不甚嚴謹。--gbcat ★【PRC】 2014年4月24日 (四) 14:17 (UTC)
- 問題就在於,這部分信息對於絕大多數讀者,尤其是中文讀者而言並不重要,英文維基和上文其他人的意見就能說明這一點。media欄當然也可以考慮移除,此外還有distributer這個,實在不知道有什麼用。—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4月25日 (五) 04:26 (UTC)
- 一些遊戲的發行商和銷售商不是同一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精靈寶可夢(發行商=寵物小精靈公司,銷售商=任天堂)。--gbcat ★【PRC】 2014年4月25日 (五) 09:21 (UTC)
- 個人理解應該類似於代理商或者二級發行商,但實際上英文維基或是我們都沒有嚴格區分,因此實際上這個字段幾乎未曾使用。—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4月25日 (五) 11:09 (UTC)
- 一般來講,發行商持有該遊戲的主要版權,而銷售商則不持有或不主要持有,僅負責遊戲的銷售工作。再舉個例子的話就是PS2上KID後期的一部分作品是交給日本藝電銷售的。--gbcat ★【PRC】 2014年4月25日 (五) 11:25 (UTC)
- 剛才去看了英文版的精靈寶可夢XY詞條,他們直接把the pokemon company和任天堂都擠到發行商一欄了。與這種無腦並列的做法相比,保留distributor使得信息更加精確不是更好嗎?--gbcat ★【PRC】 2014年4月25日 (五) 11:30 (UTC)
- 這個字段幾乎未曾使用的原因不是因為英文維基未曾使用、嚴格區分,而是因為發行商和銷售商不同的遊戲很少,絕大多數發行商都具備銷售能力。但並不代表這個字段就排不上用場。--gbcat ★【PRC】 2014年4月25日 (五) 11:39 (UTC)
- 好吧,那這一字段就保留下來好了。—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4月28日 (一) 13:13 (UTC)
- 問題就在於,這部分信息對於絕大多數讀者,尤其是中文讀者而言並不重要,英文維基和上文其他人的意見就能說明這一點。media欄當然也可以考慮移除,此外還有distributer這個,實在不知道有什麼用。—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4月25日 (五) 04:26 (UTC)
完成,已根據上述討論結果移除License、Input、Media、Ratings、Requirements、Version、etc等字段。—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5月1日 (四) 09:12 (UTC)
為甚麼刪掉最新版本?
我指 latest release date 這個! 哪個天才改走它? 這個可是能表示個別遊戲發展的存在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Powderguy(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20日 (一) 20:42加入。
- 見上文討論,版本更迭屬於瑣碎細節,無需列出,詳見WP:VGSCOPE。—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0月28日 (二) 00:41 (UTC)
一些字段的格式
信息框有一些格式問題,未知是否需要統一意見並寫入說明文檔:
- 日版名 / 英文版名:
- 目前的說明文檔是,日版名參數填寫日版名,英文版名填寫官方美歐版名,沒有官方英文版此參數就留空。但是有一些完全由英文轉寫的日版名,這又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有官方英文版,且美(歐)版名=日版名轉寫的(比如最終幻想XIII-2);第二種是沒有在日本以外發售,也就是說沒有官方英文版的(比如メタルマックス)。第一種情況,有編輯的意見是信息框省略日文名,只填寫英文名即可;而第二種情況,有沒有必要在英文版名處寫上轉寫原文?(原文名和譯名欄位轉交{{vgname}}處理的情況比較多)
- 有複數個美版名的情況,是只列最新/最知名的美版名,還是全都列出?(比如勇者鬥惡龍IV 被引導的人們有兩個美版名和一個歐洲版名)
- 引擎
- 結尾是否加入「引擎兩字」?
- 平台、廠商、職員的分隔方式
- 平台、廠商、職員表欄位往往有多個項目,中文維基平台欄位用頓號分隔已經形成慣例,但其他幾項用<br>還是頓號隔開沒有規範,是否有必要統一格式?日文版說明文檔是明言一律換行分隔;英文版信息框沒有要求,但人名慣例是用換行,平台用逗號的比較多,廠商兩種方式都有。
- 發行日期(運營日期)
- 職員
- 英文維基職員字段有很詳細的規範,比如規定只列主程式設計師/設計師,不列執行製作人等等。英文版不允許列人設(Character designer),但是我們有這種習慣;另一點是對於MMO等製作周期長的遊戲,會在名稱後面用括號標註擔任職務年份。除了這些問題外,我們是否也在說明文檔上列入這些要求?
--CAS222222221 2014年11月14日 (五) 16:33 (UTC)
- 還真是些不好辦的問題……
- 對於完全片假名轉寫的日文名,出於尊重原文的考量,似乎應該列出日文。但是大部分廠商在封面和Logo上一般就直接寫英文,片假名僅僅是作為標註存在,因此寫英文也沒什麼問題。所以我的看法暫時傾向於都寫吧。譯名欄目前來看更多地是交給{{vgname}}處理了。
- 列出太多就沒什麼意義了,正文提及即可。
- 是否加入引擎二次還是按具體情況處理吧,似乎沒有一概規範的必要。(其實寒霜引擎就沒必要加這二字吧,而虛幻引擎大家都這麼叫了。)
- 換行的問題我也很頭疼,英文版也不統一。英文人名慣例是用換行是因為英文名太長,不可能不換行,而中文下日文名不存在這個問題。換吧,太占空間;不換吧,不夠整齊。
- 由於中文區經常一個遊戲兩種語言發行兩遍,而後一個中文版發行的日期又往往很重要,所以穩妥的做法只能是寫兩遍。
- 網遊停運日期似乎需要引入新的字段?
- 人設對於大部分日文遊戲而言十分重要,因此考慮到中文區的習慣有保留的必要(這一點類似於聲優)。除此之外,當然有更詳細的指引更為合適,只不過這些內容是放在模板說明文檔中合適,還是應該放在專題指引中?—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1月18日 (二) 06:08 (UTC)
- 對於完全片假名轉寫的日文名,出於尊重原文的考量,似乎應該列出日文。但是大部分廠商在封面和Logo上一般就直接寫英文,片假名僅僅是作為標註存在,因此寫英文也沒什麼問題。所以我的看法暫時傾向於都寫吧。譯名欄目前來看更多地是交給{{vgname}}處理了。
回應如下:
- 1-1. 那麼在english欄位的說明補一句「對於原文名實質是轉寫Logo/封面標題內英文的遊戲,在不和西方版名稱衝突的情況下,可以在此填寫英文名」(沒想好怎麼表述)?
- 3. 看信息框是以東方還是西方人名為主?或者乾脆任何一個欄位出現兩個或以上西方人名,全部職員欄位都使用換行;否則就使用頓號分隔?然後廠商名稱是用換行還是頓號?
- 4-2. 下面摺疊了三個信息框示例。大多數條目的現狀是示例1。新開欄位的話,我擔心碰到部分區域停運的,或者是停運後又運營的,不太便於閱讀(示例2),示例3的格式會稍微好一些。
- 5. 在專題指引開一個信息框章節,WP:VG/DATE這裏也有部分關於信息框的說明?
網遊信息框格式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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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222222221 2014年11月19日 (三) 08:41 (UTC)
- 1.大概是這麼個意思。
- 3.西方人名應該是只能換行,東方人名我個人的做法是兩個一換行,這樣看起來整齊些。
- 4.示例3確實好看一些。
- 5.個人也覺得寫在指引里好一些。—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1月25日 (二) 05:01 (UTC)
- Re:
- 3. 那麼如果某一職位東西方人名都存在,應該採用什麼排版方式?
- 另外,將「發行日期」label縮減為「發行日」之類的三個字如何?發行日期後面經常會用括號附註,label縮窄一個字可以避免部分發行日期換行;另外其他四字欄位(a.k.a. 外文原名、官方譯名、常用譯名)現在用的比較少了,將這個縮減為三個字會美觀一些。
- --CAS222222221 2014年11月25日 (二) 12:06 (UTC)
- 這種情況還是都換行美觀一些吧?就像現在這樣。銀河戰士Prime 2 黑暗回音
- 完全贊成。—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1月26日 (三) 04:48 (UTC)
- Re:
那麼這樣修改說明文檔:
english
英文版名- 對於外文遊戲,如遊戲在西方(北美、歐洲和澳洲)有官方版,請填寫官方版名稱。如果北美版和歐洲版名稱不相同,請用同時填寫兩版名稱,之間用
<br />
標籤換行。若遊戲在一個地區(通常為北美)有數個官方名稱,請擇最常用的一個名稱填寫,其餘可在正文中敘述。- 如日本遊戲沒有在西方發行,但遊戲名稱為完全轉寫自英文的片假名,且英文佔據遊戲Logo或封面顯要位置時,可以在此填寫原英文。然而若遊戲標題並非英文轉寫,請不要在這裏填寫日語羅馬字轉記。其他外文遊戲同理。
- 不需要{{lang|en}}與斜體等格式修飾。
engine
引擎- 如果遊戲使用了著名的遊戲引擎,請在此列出並加入內部連結。「引擎」二字後綴與否依其常用稱呼而定。
大致翻譯英文版的內容:
職員欄位
director
總監- 監督遊戲創意開發的遊戲總監或創意總監。請填寫總監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
- 僅列入職員表中明確寫着「總監」(director)或「共同總監」(co-director)的人物;
- 請不要在此欄位列入其他類型的總監;
- 對於更替總監的遊戲(比如大型多人在線遊戲和開發周期特別長的遊戲),請在人名後附註參與年份。
producer
製作人- 全面負責遊戲製作的遊戲製作人。請填寫製作人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
- 僅列入職員表中明確寫着「製作人」(Producer)的人物;
- 請勿列入「執行製作人」或其他「副」製作人,他們一般並沒有密切參與遊戲開發;
- 若有三名或以上的「共同製作人」(co-producer),請論證各人是否參與最重要的部分,是者列入;
- 對於「創意製作人」,僅當條目正文開發相關段落陳述其遊戲參與情況時,方列入此欄位。
designer
設計師- 遊戲製作人,如遊戲系統設計者。請填寫設計師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在現代高預算遊戲中,因為開發團隊的大小與合作性,此欄位多留空。老遊戲和獨立遊戲常用到此欄位。
- 若只有一名「主設計師」(lead designer)則列入此人;同義詞如「遊戲設計總監」和「主設計者」(lead planner);
- 若無人相當於第一設計師,請將欄位留空;
- 若有三人或以上的「主設計師」,請論證各人是否參與最重要的部分,是者列入。
programmer
程式設計師- 遊戲程式設計師。請填寫程式設計師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在現代高預算遊戲中,因為開發團隊的大小與合作性,此欄位多留空。老遊戲和獨立遊戲常用到此欄位。
- 若只有一名「主程序」(lead programmer / main programmer)則列入此人;
- 若無人相當於第一程式設計師,請將欄位留空;
- 若有三人或以上的「程式設計師」,請論證各人是否參與最重要的部分,是者列入。
artist
美工- 遊戲美工。請填寫美工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
- 列出「藝術總監」(art director)或「主美工」(Lead artist);
- 對於日系遊戲,可以列出「角色設計」(Character designer)。
- 請不要列出「環境設計」(environment artist)等職員,但應該在條目正文的開發相關段落說明。
- 此欄位至多列出3人。
writer
編劇- 遊戲編劇。請填寫編劇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編劇應按其貢獻次序列出,遊戲劇本師/腳本師應列在遊戲故事作者前方,
- 若只有一名「劇本總監」(Scenario director)或「劇本作者」(Scenario writer);同義詞如「主編劇」(lead writer);
- 若有「劇本概念作者」(Scenario concept writer)或「原始概念」(Original concept),亦應列出;
- 此欄位至多列出3人。
composer
音樂- 遊戲音樂作曲者。請填寫作曲者的常用名稱,可加維基連接。
- 應只列出在原聲中貢獻顯著者。具體標準在各條目討論頁中具體討論。
——從en:Template:Infobox_video_game/doc/syntax_guide#Credit fields&oldid=631250797翻譯修改
一般的日本人名是四個字,我用我的幾個瀏覽器試了一下,三個人+兩個頓號可以放到一行里,而且一般一個欄位不超過三人,換行右側反而有些空。像下面這樣改如何?
如任何一個職員欄位有多個項目,且其中一個是長項目(如西方人名),則全部職員欄的項目皆以<br />換行分隔。否則所有職員欄位的項目皆以頓號間隔,若人數超過兩人,可視情況(?)在第二個頓號後面加<br />強制換行,讓人名不斷行,保持信息框美觀。
以上。--CAS222222221 2014年11月26日 (三) 12:50 (UTC)
- (+)支持。另外,「美工」是否換成「美術」更為合適?據我了解至少在大陸業內更多使用「美術」一詞,對「美工」一詞較為排斥。—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2月3日 (三) 04:45 (UTC)
- 部分完成,除「停運日」相關內容外,已修改信息框的說明文檔和WP:VG/GL。因我在使用保安賬號,沒有模板本身的權限編輯,所以這部分內容先行擱置。--CAS222222221 2014年12月10日 (三) 05:59 (UTC)
- 如果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或者我來編輯?—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2月11日 (四) 06:49 (UTC)
- 好的,謝謝。--CAS222222221 2014年12月11日 (四) 09:16 (UTC)
- 增加了一個shutdown字段。—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2月11日 (四) 10:58 (UTC)
- 好的,謝謝。--CAS222222221 2014年12月11日 (四) 09:16 (UTC)
- 如果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或者我來編輯?—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12月11日 (四) 06:49 (UTC)
- 部分完成,除「停運日」相關內容外,已修改信息框的說明文檔和WP:VG/GL。因我在使用保安賬號,沒有模板本身的權限編輯,所以這部分內容先行擱置。--CAS222222221 2014年12月10日 (三) 05:59 (UTC)
是否給街機項目加標題頭?
標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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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 | 中、日、英文以外的原文名 |
街機參數 | |
框體 | 街機結構 |
系統 | 街機系統 |
CPU | 街機的CPU |
音效 | 街機音效 |
顯示 | 街機的顯示方式 |
是否給街機參數加個header分組?一方面信息框一般欄位會列出所有平台的信息,而這部分是街機獨佔,分欄比較清晰。另一方面按上文,這些label也可以縮減到三個字以下。--CAS222222221 2015年4月6日 (一) 13:23 (UTC)
- (+)支持,比較清楚。—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5年4月7日 (二) 02:34 (UTC)
Lua化Infobox VG
歡迎到Wikipedia talk:電子遊戲專題#Lua化Infobox VG參與討論。--CAS222222221 2015年7月24日 (五) 14:22 (UTC)
顏色風格
要不要把信息框的顏色統一起來,雖說現在一淺一深也沒什麼……但總感覺統一顏色會更好些。--Qwhisper 2016年6月14日 (二) 06:04 (UTC)
- 原來是統一的,Lua化的時候改成英文區的版式了。當初是覺得這樣便於閱讀,現在想想其實本來也不難讀,要麼再改回去?--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6月15日 (三) 04:39 (UTC)
- 那就改回去試試。--Qwhisper 2016年6月15日 (三) 04:42 (UTC)
- OK. --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6月15日 (三) 04:55 (UTC)
引入Wikidata
本模板參照英文維基百科,在不填參數時會直接抓取Wikidata的資料,效果點此。另本模板用量快3,000了,恭喜:P--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7年4月3日 (一) 14:43 (UTC)
- 哇,這樣會方便很多。—Chiefwei(論 - 歷) 2017年4月6日 (四) 06:53 (UTC)
圖片
模板的圖片小了很多,看着很彆扭。應該是去掉upright的問題。--219.218.130.90(留言) 2017年4月18日 (二) 00:43 (UTC)
是否修正說明文檔有關{{Vgrelease}}模板的問題?
{{Vgrelease}}模板已被重定向至{{Vgr}},說明文檔將{{Vgrelease}}部分修改成{{Vgr}}會不會比較好,也可以縮短原始碼的字數。—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eko7349055(對話|貢獻)於2017年7月19日 (三) 07:01加入。
- @Keko7349055,已修復。--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7年7月19日 (三) 14:10 (UTC)
Distributor
我發現最近英文維基移除了Distributor參數,討論在這裏,大體理由是經常與發行商混用,無法查證,在遊戲數碼化的年代已經沒什麼用了。中文維基是否要跟進?--Qwhisper 2017年8月2日 (三) 11:53 (UTC)
- 贊成。--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7年8月2日 (三) 12:11 (UTC)
- 反對。中文遊戲市場中Distributor(這裏姑且理解成分銷商)的作用依舊很大,在中國大陸發行的主機遊戲,除了微軟索尼自己代理發行,像nba 2k、最終幻想都是由第三方的分銷商代理發行。放眼到整個大中華區,像codemaster的f1系列都是由育碧代理發行。而索尼、世嘉以及萬代南夢宮也作為作為Distributor在台灣代理發行了不少遊戲。而像女神異聞錄5這種altus作為製作方,僅是日本地區是發行方,在亞洲由世嘉代理發行,在歐美由deep sliver代理發行。這些信息被移除後對一個遊戲的介紹會更籠統,但是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啊,這些信息不在維基上,以後誰還會記得?綜上,中文維基不能盲目跟風啊。'''灰糖'''(留言) 2017年9月13日 (三) 02:11 (UTC)
- 我覺得publisher和distributor可以合併起來,沒必要分太細。--風中的刀劍(留言) 2017年9月17日 (日) 16:57 (UTC)
是否可以考慮加入銷量參數?
參見Wikipedia:VGSCOPE銷量本身是評價與影響中的一項比較重要的內容。 將銷量參數加入模板後會更直觀。目前日文wiki亦有這項參數。 Gloomy1223(留言) 2017年11月27日 (一) 08:23 (UTC)
- 以前有討論,認為銷量不太好統計就沒加。(日區遊戲基本都有銷量,其他區域的就沒辦法了)--Muhebbet(留言) 2017年11月28日 (二) 07:37 (UTC)
模板數據問題
本人已添加新版編輯器的模板數據,但似乎沒在起作用,哪位高手能幫幫忙?水中之瀧☆☆解剖此龍 ☆☆ 2018年1月25日 (四) 12:27 (UTC)
建議
將CN參數直接顯示為「中國大陸」。目前的顯示方式為「大陸」,鼠標指向後才顯示中國大陸,移動版頁面因為沒有鼠標而無法查看。--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4月22日 (日) 15:37 (UTC)
請求添加版本號
用來判斷遊戲是否停止開發,例如魔獸爭霸III:混亂之治。—john doe 120@霍格華茲膜法學院 2018年12月25日 (二) 02:49 (UTC)
中間件
@Willwongprd:首先感謝您貢獻電子遊戲條目!注意到您在信息框裏加入了分級(rating)和中間件(middleware)兩個參數:
- 分級這個參數早期是有的。電子遊戲專題指引創立後,認為分級只對實際遊戲玩家有幫助,所以這一參數經討論移除了。如果遊戲評級有爭議引起話題,才會在正文中提到分級;普通遊戲不用在任何地方提到分級信息。因此我回退了您這筆編輯。(信息框演變史您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 中間件這個項目,英文版沒有這個欄目,並特別指出不要寫在engine處。至於中文區,實際上頂部討論中,有編輯提議連engine都要移除(引擎信息寫在正文中)。考慮到中文維基編寫時常常參考英文維基,自設的參數基本發展不起來(japanese和english兩個參數比較通用,我又盯着新條目補了好幾年,使用量還算好看)。我的建議還是不要設中間件參數,而是允許在引擎處填中間件(例如此條目)。或者考慮到中間件的等級,引擎上可以信息框,中間件就只在正文中提及。
以上。--洛普利寧 2021年8月30日 (一) 17:21 (UTC)
- @Lopullinen,感謝解答與提醒,已經回退此更改。。--Willwongprd(留言) 2021年8月31日 (三) 02: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