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坦克與裝甲車
關於命名原則 建議
198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頒佈《全軍武器裝備命名規定》,以此為界,之後的命名依據該規定,之前的命名按照舊式型號命名方式,例如80式主戰坦克/ZTZ-88主戰坦克。 1988年以後某些專門用於外貿出口的被賦予了型號,因其與解放軍裝備存在淵源但沒有正式裝備,以其約定成俗的外貿型號名稱為準,例如85式/90式主戰坦克。 關於火炮口徑為模版簡化方便就不必列出了,至於某些火炮型號命名相同而口徑不同情況,用武器裝備類別區分即可,如70式自行榴彈炮與70式自行火箭炮... 另外,那些五花八門純粹是軍品貿易的型號,例如衛士型火箭炮、B611彈箭共架系統之類的沒有發現被賦予對應型號的,是否要列出呢? --頤園新居(留言) 2015年3月21日 (六) 14:34 (UTC)
裝甲輸送車還是裝甲運兵車
專業術語一貫稱為"裝甲輸送車",而不是裝甲運兵車。--頤園新居(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14: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