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連儂牆 (2014年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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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香港的雨傘革命產生了哪幅被便利貼覆蓋的牆壁?- 問題不當,建議改作「香港的雨傘革命產生了哪幅被便利貼覆蓋的牆壁?」— lssrn | talk 2015年8月25日 (二) 04:02 (UTC)
- (=)中立,與en一比還是有差距。--Stang 2015年8月25日 (二) 13:25 (UTC)
- (-)反對,我肯定世界一點也不關注--Dragoon17cc(留言) 2015年8月25日 (二) 13:32 (UTC)
- (!)意見:「遇到不合適的問題,請大家使用 問題不當模版,避免投反對票,感謝合作」。Fearingpredators(留言)2015年8月26日 (三) 10:07 (UTC)
- (-)反對同龍君,順便條目內除了圖片並沒有什麼實際內容。#ForeverLove(給我留言)— 凡人丶 2015年8月26日 (三) 13:13 (UTC)
- (-)反對:內容太短。--JimTalk 2015年8月27日 (四) 07:07 (UTC)
- 問題不當,問題答案在條目中未出現。--4Li 2015年8月28日 (五) 07:58 (UTC)
- (-)反對:問題不當,原文中未見到「備受世界關注」的相關描述,來源請求--Fayhoo(留言) 2015年8月28日 (五) 08:42 (UTC)
- (=)中立及 問題不當,條目內容沒有對應問題,我相信會有「備受世界關注」的來源參考,但推薦之前是不是應該先找資料呢?--Iflwlou [ M { 2015年8月28日 (五) 16:42 (UTC)
有人認為各區連儂牆地點明顯是瑣碎內容 大家怎樣看
本來一直有人列出各區連儂牆地點,可是用戶和平至上以「這些明顯是瑣碎內容」為由,未經討論便直接刪除。這樣更令人覺得維基百科有政治審查的感覺,根據Google政治審查的定義,是包括「以阻止政治不正確的信息的發佈」。而在英文維基也寫到,適當的應用並不屬於瑣碎情形, Some information is better presented in list format 見英文維基--Wpcpey(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13:57 (UTC)
- 我認為這些內容是過度細節(WP:IINFO)、不符合可供查證,而且屬於瑣碎內容。我也很不解有你為何執意加入不可靠的外部連結,還說出「只有你才認為是不可靠來源」這種話。我相信任何一個看過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的人都不會認為一個人人都可以建立的Google我的地圖是可靠的來源,而且這種連結明顯不適合放在維基百科的條目中。現在不是為了政治正確就可以不顧維基百科的方針的。--【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17:07 (UTC)
連儂牆(香港)之外部連結
建議分拆兩代連儂牆條目
第二代連儂牆已有足夠關注度作獨立條目,內容篇幅更遠遠超越第一代,加上部份章節只適用其中一代(如「保存記錄」只適用於第一代;「第二代衝突事件」只適用於第二代),分拆條目有助理順文章結構,方便讀者理解。--Fevawo(留言) 2019年7月27日 (六) 05:16 (UTC)
- ( ✓ )同意:我也有同感,但奈何不是很懂幫不上什麼忙。w(゚Д゚)wGot There?Louder!(留言) 2019年7月27日 (六) 07:51 (UTC)
- ( ✓ )同意, 工作中 我在做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iki Leo1123(對話|貢獻)於2019年7月27日 (六) 08:31 (UTC)加入。
- (&)建議 需要更多資訊及證據
- ( ✓ )同意:有足夠關注度。--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7日 (六) 10:29 (UTC)
- ( ✓ )同意。nDeeee (◔౪◔) (´,,•ω•,,)♡ 2019年7月28日 (日) 16:48 (UTC)
- ( ✓ )同意。--Allenwang6212a(留言) 2019年8月7日 (六) 13:01 (UTC)
- @Fevawo、Lkjidm、Wiki Leo1123、SCP-2000、Cypp0847、@Allenwang6212a:剛剛已經把2019年的那個分拆了(在連儂牆 (香港2019年);我還順手再進一步分拆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各地連儂牆列表)。現在這裏還有少部分2019年那個的資訊,你們看一看要不要直接改寫成只有2014年的資訊的條目,然後移動,再以這個名稱建立一個概述香港兩代連儂牆的條目?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05:20 (UTC)
- @Sanmosa::老哥實在是厲害,絕對支持!個人認為思路正確,將連儂牆_(香港)整成消歧義頁面即可。鑑於本人屬實不懂,也只能在一旁看看提提意見。Got There?Louder!(留言) 2019年8月23日 (五) 11:39 (UTC)
列儂牆和連儂牆
香港沒有名為「列儂牆」的牆壁,它們的名稱是「連儂牆」,就像TVB沒有名為高畫質翡翠台的頻道一樣(它的名字是高清翡翠台!)--95.179.245.172(留言) 2019年7月31日 (三) 12:10 (UTC)
連儂牆 (香港)之外部連結
有人認為 香港連儂牆地圖這外部連結與蓋些網頁性質相同,故不應列入,大家對此有何看法?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4日 (三) 13:03 (UTC)
- @和平至上:希望你能前來討論。(!)意見:方針並沒有限制不能加入這類型的網站,個人認為可以列入。 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4日 (三) 13:06 (UTC)
- 我打錯字了,是「該些」(我指的是個人網頁),這其實事實上就是一個個人網頁,已經違反WP:外部連結。我相信這指引禁止個人網頁就是要避免內容不可信的連結,我看不出來現在這個網頁與個人網頁有何區別。--【和平至上】💬📝 2019年7月25日 (四) 00:38 (UTC)
- (:)回應:該網站的主要是關於連儂牆 (香港),符合WP:ELOFFICIAL和可以列入。--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5日 (四) 05:07 (UTC)
- 官方連結?連儂牆有官方!?你能不能先看清楚呢?謝謝。--【和平至上】💬📝 2019年7月25日 (四) 05:43 (UTC)
- (:)回應:ok 大致了解了。謝謝。 --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5日 (四) 07:23 (UTC)
- 那麼閣下是否還認為這個連結符合WP:外部連結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26日 (五) 09:18 (UTC)
- (:)回應:ok 大致了解了。謝謝。 --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5日 (四) 07:23 (UTC)
- 官方連結?連儂牆有官方!?你能不能先看清楚呢?謝謝。--【和平至上】💬📝 2019年7月25日 (四) 05:43 (UTC)
- (:)回應:該網站的主要是關於連儂牆 (香港),符合WP:ELOFFICIAL和可以列入。--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25日 (四) 05:07 (UTC)
香港連儂牆的臺灣用詞轉換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先前請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9年8月#香港連儂牆的臺灣用詞轉換
John Lennon是英國人,中國大陸與星馬(列儂)、臺灣(藍儂)、港澳(連儂)的常用譯名都不同,而Lennon Wall的靈感正來自於John Lennon,因此也應該使用地區詞轉換。除非香港自創「某某牆」的名稱,是來源於、專屬於香港的品牌,就不適用地區詞轉換,如佐丹奴、雨傘革命等。--Tp0910(留言) 2019年8月15日 (四) 13:52 (UTC)
- 以常用名稱為準,視乎其他地區多數如何稱呼此事物。--【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6日 (五) 06:18 (UTC)
- 我孤陋寡聞,剛開始看這條目根本不知何謂香港的「連儂」牆,還以為是上海話,不便於非港澳讀者瞭解其義(原來是指John Lennon,我認知的約翰·藍儂)。--Tp0910(留言) 2019年8月16日 (五) 16:19 (UTC)
- 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02:39 (UTC) 地區常用方面,如果其他地方使用「連儂牆」者明顯為多,那就不應該轉換,但可以加notetag説明其他地方原來的叫法(如果有相關來源的話)。
參考資料
- ^ Hong Kong Has Its Own ‘Lennon Wall’ To Show Support For Protests - Pi…. archive.is. 201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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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儂牆 (香港)的過度細節問題
- 我認為在連儂牆 (香港)點列出所有連儂牆位置的做法屬於過度細節內容(WP:IINFO,因此移除,但遭Wpcpey回退,而我於是發起討論,但Wpcpey自始至終都沒有解釋為甚麼不是過度細節,只是堅持要加入,我請他回應的時候甚至暗示我是為了政治立場而移去(「當你用這樣的態度針對時,難怪大多的香港網民對維基百科印像是「三毛」集中地」),完全沒有討論的意思。在我看來,在編輯是帶入政治立場的是Wpcepy。
- Wpcepy甚至以「問題是只有你一個認為是過度細節」來避開我的疑問,而且這也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我移去使用者自訂的Google我的地圖頁面時,他還睜眼說瞎話指「只有你才認為是不可靠來源」,態度惡劣;所以我不相信Wpcepy是有意要討論(我如何AGF也想像不到)。
- 因此我希望在這裏諮詢一下大家的意見,假如大家都認為不是過度細節,那麼我自然不會再移去。
- 我的意見是:維基百科一般都不會將這些地點逐一列出,正如一些連鎖商店也不會逐一列出地址(可靠來源一定有,所以不是有沒有來源的問題),我認為以段落形式寫一些關注度比較高的地點已足夠,而不是列出所有地址。
- 希望各位在討論這問題時不要受政治立場影響,而是就事論事。--【和平至上】💬📝 2019年7月31日 (三) 08:34 (UTC)
- 香港連儂牆的位置每日都在更新,說不定今天剛建好了明天又拆了。個別位置沒有足夠的關注度。我也認同集中寫一些關注度比較高的地點就夠,例如大埔墟站行人隧道。過份詳盡的列表也不能為日後的讀者帶來甚麼訊息。只要告訴他們全港很多地方都出現過連儂牆就可以了。 --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7月31日 (三) 12:51 (UTC)
- 邀請@Wpcpey:回應。--【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日 (四) 07:05 (UTC)
- 「個別位置沒有足夠的關注度」這說法恐怕會得罪支持這場運動的人士,讓維基百科的形象變得更差。詳盡的列表在多年後可讓日後的讀者能知道連儂牆曾經存在過,而且有關地點是經不少人努力編輯,而集結而成。反之為何卻容許巴士路線條目可以有詳盡的行車路線、電視劇可以有詳盡的列表呢?可以明顯見到現在的有些維基人是對部分政治/時事條目是有立場,以「過度細節」為由而讓讀者失去知情權,以掩蓋「政治敏感」消息。我也請曾編輯連儂牆 (香港)的用戶,@Uranus1781:、@Winter Moment:、@Wiki Leo1123:、@Karinu0999:、@Kartoro:、@Kolyma:、@TYC:、@Mewaqua:@Iflwlou:、@Fran1001hk:、@SCP-2000:、@HermanLaoHK:、@Jellyfish2018:等人能提出意見,不要讓維基再河蟹下去。見之前的要求刪除 自由或豬爭論,已經可見用戶「和平至上」盲目跟從方針與指引,將不符合他政治立場的條目在維基出現。--Wpcpey(留言) 2019年8月1日 (四) 13:55 (UTC)
- 所以你想說我「盲目跟從方針與指引」還是「將不符合他政治立場的條目在維基出現」?還是想繼續給我扣帽子?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我說自由或豬沒有長久關注度有甚麼問題?和政治相關就不需要理關注度了?--【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日 (五) 13:08 (UTC)
- (&)建議:比照關注度及可靠來源處理。另外(*)提醒那裏Wikipedia_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有人認為各區連儂牆地點明顯是瑣碎內容_大家怎樣看[錨點失效]也曾對連儂牆 (香港)這條目進行討論,判斷社群共識時需考慮那邊的討論。--SCP-2000(留言) 2019年8月1日 (四) 14:50 (UTC)
- 有可靠來源提及的地點可以保留,但是面積很小或是存在時間非常短的地點,如果沒有新聞事件發生的話可以不提。--Mewaqua(留言) 2019年8月2日 (五) 04:28 (UTC)
- Wpcepy真是厲害,始終堅持要扯到政治。我不是說了在這裏發起討論就是要看看其他人覺不覺得是過度細節嗎?你卻只會不斷說別人是因為政治原因刪除。--【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日 (五) 13:08 (UTC)
- 「「個別位置沒有足夠的關注度」這說法恐怕會得罪支持這場運動的人士,讓維基百科的形象變得更差」你這是認真的嗎?因為他們不滿就可以不顧方針指引?那麼所有有關共產黨的負面內容是不是都要移除,以免相關人士覺得維基百科是「反華」!?不是這樣的吧?--【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日 (五) 13:11 (UTC)
- 舉一個與政治無關的例子:連鎖店。如果有人往大家樂裏加入每個分店的地址,你會不會刪除?我相信大部分人會。涉及到政治就要雙重標準的人到底是誰呢?--【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日 (五) 13:13 (UTC)
- 我暫時反對移除,因為香港各地的連儂牆在這段時間內應該會取得足夠的報道,待整件事過去後才商議移除事宜更好。ALTERNATIVE METHOD是改為在草稿寫相關內容。산모사 DC17GAC FLC 2019年8月4日 (日) 08:31 (UTC)
- 我認為在任何情況都不應這樣列出詳細地址,事情發生中不是開例外的理由,更何況這件事都不知道甚麼時候結束。--【和平至上】💬📝 2019年8月6日 (二) 05:40 (UTC)
- 有來源提述的地點可列出,除非來源有列出鐵路車站的出入口,否則不用列出車站的出入口位置。--Uranus1781(留言) 2019年8月7日 (三) 18:08 (UTC)
- @Uranus1781:我認為有來源也不代表一定要列出,正如連鎖店也能找到分店地址的可靠來源,但仍不應列出,你怎麼看?--【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4日 (三) 05:38 (UTC)
- (*)提醒
- 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
- 維基百科不是目錄;
- 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
-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 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 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
- --Cswquz(留言) 2019年8月7日 (三) 19:22 (UTC)
- 我不希望刪除相關內容導致誤中IP副車,請大家考慮一下IP的存在。산모사 DC17FLN 2019年8月9日 (五) 03:25 (UTC)
- 我在此再聲明:我認為可以把相關內容移至草稿,但這有機會導致誤中IP副車,IP有機會重造列表,那時我就不理會了。산모사 DC17FLN 2019年8月9日 (五) 14:32 (UTC)
- 抱歉,我不是很明白「誤中IP副車」是甚麼意思?如果只是指IP會再加入列表,這不是問題。如果這裏達成了不應加入的共識,那麼IP加入一次回退一次便可。不過前提當然是有共識,所以我們應先討論者單純羅列是否合適。--【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1日 (日) 08:09 (UTC)
- 我在此再聲明:我認為可以把相關內容移至草稿,但這有機會導致誤中IP副車,IP有機會重造列表,那時我就不理會了。산모사 DC17FLN 2019年8月9日 (五) 14:32 (UTC)
- 同不明白。另,上面提到過的「香港維基人佈告板」討論頁的那個話題下面緊接着還有這樁爭議的主要當事人之一發起的另一話題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2019年7月#大量香港私人住宅條目被提出快速刪除,其相關話題/存檔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9年7月#關於Template:shkp新鴻基地產系列條目,豪宅目錄和連儂牆目錄都要保留到所有細節,港人的確愛港,嗯。--Cswquz(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4:28 (UTC)
- 我不太認同Cswquz對個別用戶針對性攻擊的做法,不過我建議Cswquz到樓下李氏力場條目的那個討論發表一下意見。另外,對於香港私人住宅條目問題,Cswquz有需要的話可以找AT討論一下。산모사 DC17GAN FLN1 FLN2 2019年8月12日 (一) 15:53 (UTC)
- 就事論事吧,沒必要扯到其他問題上。-【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2日 (一) 17:26 (UTC)
- 我攻擊誰了嗎?那是研究和讚美好不好。 囧rz...--Cswquz(留言) 2019年8月12日 (一) 17:55 (UTC)
- 我不太認同Cswquz對個別用戶針對性攻擊的做法,不過我建議Cswquz到樓下李氏力場條目的那個討論發表一下意見。另外,對於香港私人住宅條目問題,Cswquz有需要的話可以找AT討論一下。산모사 DC17GAN FLN1 FLN2 2019年8月12日 (一) 15:53 (UTC)
- 同不明白。另,上面提到過的「香港維基人佈告板」討論頁的那個話題下面緊接着還有這樁爭議的主要當事人之一發起的另一話題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2019年7月#大量香港私人住宅條目被提出快速刪除,其相關話題/存檔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9年7月#關於Template:shkp新鴻基地產系列條目,豪宅目錄和連儂牆目錄都要保留到所有細節,港人的確愛港,嗯。--Cswquz(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4:28 (UTC)
- 現時就只剩下Wpcepy認為應該要全部列出,請解釋為甚麼這些不是過度細節。--【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4日 (三) 04:05 (UTC)
- 請留意Sanmosa和Uranus1781也應同有來源提述的地點可列出--Wpcpey(留言) 2019年8月14日 (三) 04:31 (UTC)
- Sanmosa的最新回覆是「我沒意見」。Uranus1781的確是我漏看,我已經回覆他了。我認為巴士的路綫是必要資訊,因為定義一個巴士路綫的就是它的巴士站和途經道路。--【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4日 (三) 05:38 (UTC)
- 請留意Sanmosa和Uranus1781也應同有來源提述的地點可列出--Wpcpey(留言) 2019年8月14日 (三) 04:31 (UTC)
- @Wpcpey有回應嗎?--【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8日 (日) 12:49 (UTC)
- @Wpcpey還有回應嗎?再不回應的話就當你已經沒意見了,畢竟一直等你回應也不是辦法,只會被你拖延。--【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9日 (一) 17:10 (UTC)
個人認為還是要保留,根本不是過度細節內容--Wpcpey(留言) 2019年8月20日 (二) 15:14 (UTC)
- 那麼能請你解釋一下嗎?--【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0日 (二) 16:55 (UTC)
重要更新
基於Talk:連儂牆 (香港)#建議分拆兩代連儂牆條目,我剛從連儂牆 (香港)分拆出連儂牆 (香港2014年)、連儂牆 (香港2019年)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各地連儂牆列表(這是我順手再進一步分拆出來的),其中只有最後一個條目保留該列表,大家可以考慮改為只討論那個列表了。通知@和平至上、Wpcpey、Cswquz、SCP-2000、Mewaqua。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05:24 (UTC)
- 還分拆出來?--【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3日 (五) 05:27 (UTC)
- 連儂牆 (香港)和連儂牆 (香港2019年)再出現如此列表吧。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05:39 (UTC) 這樣頂多是有人提刪一個條目(也意味着這話題可能可以轉送AFD),同時IP們在刪除前還有地方繼續他們的更新;我相信你不會願意看到
- @和平至上:這麼說吧……這個列表其實也就是在運動期間有用,等到風潮過去,說不定當事人巴不得刪了它。--Cswquz(留言) 2019年8月23日 (五) 13:03 (UTC)
- 現在大家平心靜氣討論,實在太好了;終於不再白熱化了,非常感恩。@Cswquz:但我覺得「當事人巴不得刪了它」應該沒甚麽可能,據我觀察,Wpcpey是但凡有關香港的東西都不給刪除,您看看Talk:港鐵客運列車#港鐵列車系列條目內容問題就知道(i.e. 主流香港維基人支持刪除的東西,他也不給刪除)。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1 (UTC)
- 說得就好像我先前沒有平心靜氣似的。真要那樣,我早就出手刪了。--Cswquz(留言) 2019年8月23日 (五) 19:50 (UTC)
- 現在大家平心靜氣討論,實在太好了;終於不再白熱化了,非常感恩。@Cswquz:但我覺得「當事人巴不得刪了它」應該沒甚麽可能,據我觀察,Wpcpey是但凡有關香港的東西都不給刪除,您看看Talk:港鐵客運列車#港鐵列車系列條目內容問題就知道(i.e. 主流香港維基人支持刪除的東西,他也不給刪除)。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1 (UTC)
- @和平至上:這麼說吧……這個列表其實也就是在運動期間有用,等到風潮過去,說不定當事人巴不得刪了它。--Cswquz(留言) 2019年8月23日 (五) 13:03 (UTC)
- Main point來了:請@和平至上、Wpcpey分別各自表述,以解釋為何連儂牆列表內容(不)瑣碎,以及該列表如何(不)瑣碎。兩位有三日時間。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3 (UTC)
- 我認為是過度細節的原因其實在上面已經解釋了,所以不再詳述。WP:NOTDIR、WP:NOTIINFO。--【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3日 (五) 20:15 (UTC)
- 我認為不過度細節的原因,是有關內容是有主流媒體來源,目的在陳述事實,並且相對重要。而連儂牆本身是一個地方營造的東西,集合民間智慧,不是同商店一樣只有一般資訊,將來多年後亦可供查證,是值得講述可以收錄的東西。而且應尊重其他人的心血,不應盲目跟從方針而大量無故刪減有來源的內容。不過與其花時間在互助客棧的擾民討論,不如好好擴充和更新有關條目。反正最後結果都是會刪減,最後趕走真正默默付出香港編者,不再貢獻維基百科。WP:BURO--Wpcpey(留言) 2019年8月24日 (六) 01:40 (UTC)
- 根據上面和平至上給的兩個link,我有以下幾個問題:
- 根據WP:NOTDIR,「維基百科不是主題關係鬆散的數據庫或列表。(略)當然,如果某件事著名的原因正是因為它與某列表的主題相關,創建列表也許是合適的。維基百科也會為了方便讀者翻查,而創建適當的參考列表或表格。但請謹記維基百科已經有自動生成的頁面分類([[Category:]]),請儘量利用此功能。」請解釋一下:(a)這樣的功能為何具有頁面分類不可取代性,以及(b)是否所有的連儂牆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知名度?
- 根據WP:IINFO,「維基百科不是過度統計清單。漫長而龐大的統計清冊混淆讀者並降低條目的可讀性和整潔。此外,條目應該包含足夠的說明文字把統計數據所蘊含的來龍去脈介紹給一般讀者。在某些情況可能需要這些內容(例如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全國民意調查),可以考慮使用表格來提升冗長數據列表的可讀性。而在主條目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不需要這麼做,略去過度的統計和簡要概括必要的數據。」請説明一下:如何能提高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各地連儂牆列表這樣的列表的可讀性。
- (這是我突然想到的)根據Wikipedia:格式手冊/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列表不應僅單純的列出各項名稱,而應提供各項名稱簡介或各項之間可比較的信息等其他資訊,即該列表不應該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請説明一下:各地的連儂牆之間有甚麽可比較的信息。
- 以上。請Wpcpey作答以上所有問題;和平至上可以選答1b,其他不需要答。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02:01 (UTC)
- 其實我問這些問題,是為了讓社群藉兩位的回答判斷列表存在的合法性,這樣也有助改善列表(如果結論是這列表能留的話)或增加條目(畢竟還有些來源,拆幾個重要的來寫還好)。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02:08 (UTC)
- 根據上面和平至上給的兩個link,我有以下幾個問題:
(a)連儂牆是這場運動的重要的元素之一,而且不是過度統計。我不明白頁面分類如何方便讀者翻查?列表是最清楚的--Wpcpey(留言) 2019年8月24日 (六) 02:16 (UTC) (b)你這個說法是對參與連儂牆的人士不尊重,又是將連儂牆問題放上關注度問題,不應因知名度不足而刪除事實。
btw...我不想浪費時間在這些WP:BURO的討論,刪減了還是你們最滿意吧!--Wpcpey(留言) 2019年8月24日 (六) 02:16 (UTC)
- WP:BURO的話,我上面就不會暫時反對移除,我這裏也不會問這些問題;如果我真的WP:BURO的話,我就會直接移除內容,然後強力close case。我在1b的提問其實有些微妙,我的用字是「知名度」而不是有指引訂明的「關注度」,我的意思是指是不是所有香港人都知道列表內一定數量(例如n%)的連儂牆的存在(撇除人所共知的幾個的話)。對於閣下指「我不明白頁面分類如何方便讀者翻查」,現時該列表的顯示方式基本上與頁面分類的顯示方式一樣,所以這會令人認為列表具有頁面分類可取代性,兩者的方便/不變程度按道理是一樣的;「連儂牆是這場運動的重要的元素之一」我是認同的,這我覺得是合理解釋,所以閣下更應該作答問題2、3,這樣列表保留的機會會更大(畢竟我把條目一分四也要些功夫)。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02:34 (UTC) 對於閣下這樣想,我深感遺憾。如果我真的
- 我認為n%是多少其實沒有關係。因為即便很多人都知道麥當勞在哪裏有分店,也不應逐一列出所有分店地址(但指出有特別意義的則是非常合適的)。「連儂牆是這場運動的重要的元素之一」我同意,因此我從來都沒有說要刪除連儂牆。但是「每一個連儂牆的詳細地址」是不是重要的元素呢?顯然不是。列出這種可以說是不甚重要的資訊,不就是「過度統計清單」嗎?@Sanmosa:這能解決你的疑問嗎?
- 另外,我對Wpcpey指這是官僚行為感到十分遺憾,「維基百科絕對不是官僚體制。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我同意,這也是我在互助客棧討論的原因,但似乎是閣下不願意參與討論。--【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4日 (六) 13:17 (UTC)
- WP:BURO。另外,你怎麽看管理員Kolyma移除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各地連儂牆列表的維護模板?這好像有些意思了。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3:22 (UTC)
- 模板就不管了,反正加了也是刪,等這裏討論完再說吧。
- 其實我覺得現在的問題就在於Wpcpey「應尊重其他人的心血、有來源就絕對不應刪除」的心態,還說刪去的話會導致支持者反感……但是明顯不是所有有來源的資料都要照單全收……(我現在有一種在這裏討論完又要到AFD再討論一次的感覺 囧rz...)--【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4日 (六) 13:29 (UTC)
其實我沒有疑問,我想看看Wpcpey對我的新問題有甚麽回應,方便我對照一下,n%可能是一個對於我的取決的decider;也感謝你認為我並不是在
- WP:BURO。另外,你怎麽看管理員Kolyma移除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各地連儂牆列表的維護模板?這好像有些意思了。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4日 (六) 13:22 (UTC)
- (!)意見:「假如『大家都』認為不是過度細節,那麼我自然不會再移去」,有點怪怪的。--Kolyma(留言) 2019年8月25日 (日) 16:21 (UTC)
- (!)意見:那麼建議改為:「假如大家都認為是過度細節,那麼我自然會再移去」。--Kolyma(留言) 2019年8月27日 (二) 13:01 (UTC)
- 這真的不是很重要……還是聚焦討論吧。--【和平至上】💬📝 2019年8月28日 (三) 06:14 (UTC)
- 討論久無進展,反對的一方未能給出「這是和諧」以外理據,故提刪。--【和平至上】💬📝 2019年8月30日 (五) 11: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