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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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世界各國建交簡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表比較乾脆吧.--Menchi 07:42 2003年11月4日 (UTC)
- 我覺得可以合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中。--Samuel 17:37 2003年11月4日 (UTC)
- 同意。 --Lorenzarius 17:40 2003年11月4日 (UTC)
最新更新
昨天有台灣媒體報導,南太平洋小國基里巴斯(Kiribati)與台灣建交,與大陸斷交,請加入本表。--Formulax 02:31 2003年11月8日 (UTC)
相應國家條目鏈接
在整個修改過程中,本人發現列表其中存在多次「中止」和「複交」的現象。因此,爲避免由於相同的相應國家條目鏈接存在重複,而導致影響閱讀效果的狀況,本人認爲應該按照如下辦法行之:「凡被中止後尚未復交者,均保留中止時間之國家條目連結;其餘已復交者,僅保留初交時間之國家條目連結」。如有存在情況變化者可照此更改之。當然,如果大家還有甚麽好意見的話,不妨共同探討,謝謝。--Gzyeah 22:19 2007年7月3日 (UTC)
「編年史」式太亂了
這樣的以年份來排定建交、斷交、復交什麼的實在雜亂無章,要編輯都很費神。比如說加納這個國家,其實早就復交幾十年了,沒留神實在很難找出缺漏。不妨參照英文版,並增設一個備註欄以反映外交關係之變化。或者就仿效中國外交部的編排法,以「政治地理」來進行編排。另外必須指正的是,外交術語裏面沒有「初交」一詞,「第一次」締結外交關係就叫「建立外交關係」,簡稱「建交」,才有以後「斷交」(中國外交部對己用「中止外交關係」;對台用「斷交」)、「復交」什麼的。Cybercicada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5:48 (UTC)
- 現特去除多餘之「(建交)」字樣,但仍遵循如下規則:「仍處於『(中止)』狀態者保畱國傢鏈接,取消原建交時間處之國傢鏈接;已經『(復交)』者則恢復建交時間處之國傢鏈接,取消原中止時間之國傢鏈接」。
- --Gzyeah 11:25 2008年1月22日 (UTC)
關於「簡錶」
由於大陸外交部原先的建交簡表頁面不知何故已被刪除,現今唯有到「國家和地區」鏈接總覽處獲取相關信息。鑒於部分鏈接內容資料欠缺較多(特別是一些建交不久的,估計是在調整吧,連許多過去簡表中的相關描述都沒放),使得編輯難度加大,故只好使用本人於早前(已經複製入Excel文檔裏)的表格資料和部分外部鏈接以供參考,如有不妥之處,煩請各位批評指教,謝謝。--Gzyeah 23:01 2008年1月14日 (UTC)
- 原大陸外交部之建交簡表頁面鏈接現已變更,內容已恢復更新至最新。
- --Gzyeah 11:00 2008年1月22日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列表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9-10/14/content_359851.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1222152421/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9-10/14/content_359851.htm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