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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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會全部175席議員 獲得過半多數需88個席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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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率 | 76.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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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共和黨 新民黨 大眾黨 |
1967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韓語:대한민국 제7대 국회의원 선거/第七代總選)是韓國第7次國會選舉,該選舉於1967年6月8日舉行。
背景
本次選舉是朴正熙執政下的第二次國會選舉,民主派為了統合在野勢力,在前一個月的1967年大韓民國總統選舉中組成新民黨,但朴正熙仍以116萬餘票之差大勝民主派的尹潽善。
基本情形
選舉結果
儘管有多達11個政黨參選,但只有3個政黨獲得席次,而且第三黨大眾黨只獲得1席,幾乎所有席次都被兩大黨民主共和黨與新民黨奪得,尤其是執政的民主共和黨更是得到2/3以上席次,超過修憲門檻。本次選舉結果奠定日後新民黨等民主派在都市佔優勢,而執政黨在農村地域佔優勢的選舉局勢。
- 投票日:1967年6月8日
- 投票率:76.1%
- 投票人數:11,202,317名[1]
- 有效票數:11,195,922票
政黨名 | 得票數 | % | 地域區 | 比例區 | 合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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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共和黨 | 5,494,922 | 50.6 | 102 | 27 | 129 | 73.7 |
新民黨 | 3,554,224 | 32.7 | 28 | 17 | 45 | 25.7 |
大眾黨 | 249,561 | 2.3 | 1 | 0 | 1 | 0.6 |
其他政黨 | 1,557,301 | 14.4 | 0 | 0 | 0 | 0.0 |
合計 | 10,856,008 | 100.0 | 131 | 44 | 175 | 100.0 |
當選議員
區域議席
民主共和黨 新民黨 大衆黨
遞補
年 | 月日 | 選挙區 | 當選者 | 當選政黨 | 欠員 | 欠員政黨 | 欠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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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 6.3 | 忠清南道舒川郡・保寧郡 | 金玉仙 | 新民黨 | 李源長 | 民主共和黨 | 當選無效 |
補欠選挙
年 | 月日 | 選區 | 當選者 | 當選政黨 | 欠員 | 欠員政黨 | 欠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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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 9.24 | 全羅北道高敞郡 | 慎鏞南 | 大衆黨 | 慎鏞南 | 無所屬 | 選舉舞弊遭黨除籍後辭職 |
全羅南道和順郡・谷城郡 | 梁會璲 | 新民黨 | 奇世豐 | 無所屬 | 選舉舞弊遭黨除籍後辭職 | ||
忠清南道扶餘郡 | 金鍾翊 | 民主共和黨 | 金鍾泌 | 民主共和黨 | 受朴正熙打壓,宣佈退出政壇 | ||
1969 | 2.28 | 全羅南道羅州郡 | 李浩範 | 民主共和黨 | 李浩範 | 民主共和黨 | 當選無效 |
8.14 | 全羅南道寶城郡 | 李重載 | 新民黨 | 梁達承 | 民主共和黨 | 當選無效 | |
12.5 | 慶尚南道昌寧郡 | 成樂絃 | 民主共和黨 | 成樂絃 | 新民黨 | 支持三選改憲,新民黨透過自主解散使其失去議員職務[3][4] | |
1970 | 5.22 | 慶尚南道忠武市・統營郡・固城郡 | 崔奭林 | 民主共和黨 | 崔奭林 | 民主共和黨 | 選舉無效 |
比例議席
民主共和黨 | 鄭求瑛 | 尹致暎 | 白斗鎮 | 崔熙松 | 金貞烈 | 尹天柱 | 楊燦宇 | 李東元 | 金東煥 | 崔榮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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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根 | 金成熺 | 李元燁 | 金裕琸 | 朴魯璿 | 金龍鎬 | 金永福 | 李丁錫 | 申東旭 | 金圭南 | |
李炳主 | 李梅利 | 李聖秀 | 申東峻 | 金益俊 | 李元榮 | 李永浩 | ||||
新民黨 | 朴順天 | 金度演 | 鄭海永 | 高興門 | 李載灐 | 金洗榮 | 鄭雲甲 | 韓通淑 | 金星鏞 | 延周欽 |
片鎔浩 | 朴載雨 | 李基澤 | 李敏雨 | 金守漢 | 金相賢 | 曹興萬 |
遞補
年 | 月日 | 當選者 | 所屬政黨 | 欠員 | 欠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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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 7.19 | 金顯基 | 新民黨 | 金度演 | 死去 |
1968 | 2.27 | 玄正柱 | 民主共和黨 | 崔榮喜 | 任命為國防部長官 |
1969 | 5.14 | 金鎔采 | 民主共和黨 | 金圭南 | 辭職 |
後續
雖然執政黨獲得超過2/3席次,但這是在投票前採取買票、脅迫投票等不正行為獲得,因此選舉後激起學生示威,在朴正熙指示下,民主共和黨承認華城郡選區當選人誤植,以及選舉存在舞弊,並以選舉舞弊為由,開除6名當選議員黨籍。[5]不過新民黨要求必須重新選舉,拒絕出席新國會,導致新國會幾乎沒有反對黨議員,因此在7月10日國會開議時國會形同一黨制,為了維持正當性,民主共和黨在10月5日讓13名議員退黨,組成花瓶黨黨團「10・5倶樂部」,充當在野黨。
11月6日新民黨與民主共和黨達成朴正熙承認選舉舞弊並道歉、舞弊選區的重新選舉審查、立法防堵選舉舞弊等條件下,新民黨在11月29日同意該黨議員進入國會。不過由於獲得超過修憲門檻所需的席位,朴正熙得以在1969年推動三選改憲,突破憲法限制,第三次競選總統。
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
- 大韓民國國會各屆議員情報 (韓文)
- 1971年の韓国. アジア動向年報 1972年版 (アジア経濟研究所). 1972: 11–77. doi:10.20561/00039400. hdl:2344/00001670.
ZAD197200_003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