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比·拉馮
魯比·拉馮 Ruby Laffoon | |
---|---|
第43任肯塔基州州長 | |
任期 1931年12月8日—1935年12月10日 | |
副州長 | A·B·「哈皮」·錢德勒 |
前任 | 弗萊姆·D·桑普森(Flem D. Sampson) |
繼任 | A·B·「哈皮」·錢德勒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美國肯塔基州麥迪遜維爾 | 1869年1月15日
逝世 | 1941年3月1日 美國肯塔基州麥迪遜維爾 | (72歲)
政黨 | 民主黨 |
配偶 | 瑪麗·「梅」·布萊恩特·尼斯貝特(Mary "May" Bryant Nisbet) |
親屬 | 波爾克·拉馮(Polk Laffoon)的侄子 |
母校 | 華盛頓與李大學法學院 |
專業 | 律師 |
宗教信仰 | 基督會 |
魯比·拉馮(英語:Ruby Laffoon,1869年1月15日—1941年3月1日)是一位來自美國肯塔基州的政治家,曾於1931至1935年擔任該州第43任州長。拉馮在17歲那年搬到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與自己的叔叔,聯邦眾議員波爾克·拉馮生活,然後在對政治產生興趣後回到肯塔基州,參加了多次縣和州級別公職的競選。1931年,他經提名大會成為民主黨州長候選人,由於1903年後州長候選人絕大多數都是經初選選出,因此拉馮也就成為其中僅有的例外。接下來他在普選中輕取共和黨對手威廉·B·哈里森(William B. Harrison),領先幅度之大創下了肯塔基州州長選舉歷史上的新紀錄。
前共和黨州長埃德溫·P·莫羅稱拉馮是「從麥迪遜維爾來的那個可怕的土耳其人」[1]:165。拉馮任職時肯塔基州正處在經濟經濟大蕭條的泥潭。為增加州財政收入,他主張新增消費稅。這不但是拉馮擔任州長期間的一個主要議題,而且還導致肯塔基州民主黨以及拉馮領導的行政部門出現分裂。包括副州長A·B·「哈皮」·錢德勒在內的多名官員都反對這一稅收,法案在肯塔基州議會的兩次常規立法會議和一次特別召開的立法會議上都遭到否決,之後拉馮設法與共和黨組成同盟,令稅法在1934年召開的特別立法會議上得以通過。
拉馮和副州長錢德勒之間的讎隙不但持續到任期結束,還影響了1935年的州長選舉。拉馮因州憲法的限制而不能尋求連任,因此他選擇支持政治老闆湯姆·雷亞繼任,說服民主黨人再次舉行提名大會來選擇州長候選人,此舉將大幅提高他欽點人選的勝算。之後拉馮前往哥倫比亞特區期間,錢德勒根據州憲法的規定代理州長職務,他下令召開特別立法會議,討論一項強制要求舉行初選的法案。得知這一消息的拉馮匆忙從首都趕回肯塔基州宣佈這一命令無效,但州上訴法院認為特別立法會議召集令合憲,強制初選的法律也隨即通過。錢德勒在初選中擊敗了雷亞,後又在普選中勝出而繼任州長職位。拉馮在州長任期結束後返回故鄉麥迪遜維爾,於1941年因中風去世。他在任期間授予的肯塔基上校榮譽稱號數量創下了新的紀錄,獲得者中最為知名的就是以「上校」之名開設肯德基連鎖快餐店的哈蘭德·桑德斯。
早年生活
魯比·拉馮於1869年1月15日出生在肯塔基州麥迪遜維爾的一間原木小屋[2]:362,他的父親叫小約翰· 布萊索·拉馮(John Bledsoe Laffoon, Jr.),母親叫瑪莎·亨麗埃塔·拉馮(Martha Henrietta Laffoon),娘家姓厄爾(Earle),魯比是兩人的第三個孩子,也是唯一的兒子[3]:2-3。據拉馮的傳記作者弗農·吉普森(Vernon Gipson)記載,魯比的雙親沒有想好給孩子起什麼名字,所以起初的好幾年裏直接稱呼他「巴德」(Bud)[3]:3。拉馮兒時經常光顧一家雜貨店,店主叫約翰·埃德溫·魯比(John Edwin Ruby),拉馮就選擇了直接用他的名字來作為自己的名字[3]:4。
拉馮家族主要以務農為生,不過在政治也有所涉足[3]:2。魯比的爺爺老約翰·布萊索·拉馮(John Bledsoe Laffoon, Sr.)於1815年從南卡羅萊納州遷居肯塔基州,之後曾擔任過一屆肯塔基州眾議員[3]:2。魯比的父親小約翰曾在霍普金斯縣擔任過多年的副警長,還曾擔任過一屆縣估稅員[3]:2。魯比的叔叔波爾克·拉馮曾擔任兩屆聯邦眾議員[3]:3。
拉馮在麥迪遜維爾的公立學校接受早期教育,他的其中一位老師就是自己年僅16歲的姐姐蘇珊·伊莎貝拉·拉馮(Susan Isabella Laffoon)。15歲那年,拉馮在耕田時被騾子踢中臀部,需要在納士維的一家醫院住院治療6個星期。這年冬天,他因踩到冰塊滑倒而再度傷到臀部。這些傷勢導致拉馮的右腿比左腿要短約4厘米,之後終其一生都需要穿上特製的鞋子,走路時要帶手杖,並且一瘸一拐。拉馮的父母覺得孩子在受過這些傷後已無法靠務農為生,所以把他送到W·C·奧布賴恩私立學校。17歲時,拉馮已在霍普金斯縣查爾斯頓(Charleston)的學校從事教學工作。[3]:4-5
法律事業和早期政治生涯
1886年,拉馮前往首都哥倫比亞特區與叔叔,聯邦眾議員波爾克·拉馮一起生活[4],曾一度擔任養老辦公室主任,法官C·R·福克納(C. R. Faulkner)的信使[4]。1887年9月,他進入哥倫比亞法學院就讀(弗農·吉普森稱拉馮之前報讀的是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5][3]:8,後又在1888年10月17日獲華盛頓與李大學錄取,於1890年在該校取得法律學位[5][3]:12。返回麥迪遜維爾並獲得律師從業資格後,拉馮開始在法官威廉·H·約斯特(William H. Yost)手下從事法律工作[4]。他成為一名積極參與政治的民主黨人,並擔任縣選舉官員[3]:14。1892年,他戰勝沃德·黑德利(Ward Headley)當選麥迪遜維爾市檢察官[3]:14。1894年,他參選霍普金斯縣的縣檢察官,但以17票之差不敵羅伊·薩蒙(Roy Salmon)[3]:16。
1894年1月31日,魯比·拉馮和瑪麗·「梅」·布萊恩特·尼斯貝特在麥迪遜維爾的露西爾酒店(Lucille Hotel)成婚,兩人共生有3個女兒。除支持丈夫的政治事業外,梅·拉瑪自己也活躍於政壇。她是1932至1960年間每屆民主黨全國大會的委任黨代表,還曾積極參與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首次參選美國總統期間的競選工作。為補貼家用,魯比於1897年成為鳳凰城保險公司駐麥迪遜維爾分公司的合伙人。1901年,他賣掉了自己擁有的公司股份,並於同年第二次參選縣檢察官,最終以3335票戰勝得票2910的對手托馬斯·E·芬利(Thomas E. Finley)。1905年,拉馮取得連任,成為霍普金斯縣歷史上首位獲連任的縣檢察官。[3]:14-19
1907年,拉馮參選州財務官[5]。他在民主黨初選中沒有遇到對手,但在普選中與其他所有民主黨候選人一起全軍覆沒[3]:22。1911年,他競選州審計員,但在初選中就敗給了亨利·博斯沃思(Henry Bosworth)[3]:24。同年,他獲選成為霍普金斯縣參加州民主黨大會的其中一位代表[3]:25。1912年,肯塔基州議會通過法案,在州審計員辦公室下建立了州保險評級委員會,博斯沃里委任拉馮擔任主席,一方面是考慮到他在保險領域的工作經驗,另一方面也是獎勵他對黨派的忠誠[3]:26。1915年,拉馮參選肯塔基州第四司法區的州檢察官,該區包括霍普金斯縣、考德威爾縣、克里坦登縣和利文斯頓縣[3]:27,但在初選中不敵J·埃利奧特·貝克(J. Elliott Baker),不過最終贏得普選的是共和黨候選人查爾斯·弗格森(Charles Ferguson)[3]:27。
1918年9月,拉馮遷居德克薩斯州的聖安東尼奧,在此開設了一家律師事務所,並在加爾維斯敦附近經營柑橘類水果生意。他起初打算在當地長久定居,但幾個月後返回肯塔基州探親時,許多朋友都敦促他回去,所以他只在德克薩斯州住了三個月。1921年,拉馮競選肯塔基州第四司法區法官,先是在初選中戰勝來自普林斯頓的候選人特賴斯·貝內特(Trice Bennett),然後又在1921年11月8日的普選中擊敗來自馬里昂的現任共和黨法官卡爾·亨德森(Carl Henderson),並且贏得了區內所有縣的多數票支持。拉馮的第一個法官任期中只有7%的裁決被肯塔基州上訴法院推翻,創下第四司法區法官裁決受上級法院認可度的新紀錄。六年任期接近尾聲時,拉馮又於1927年成功取得連任。[3]:28-31, 177
肯塔基州州長
1931年,拉馮加入民主黨州長候選人提名的爭奪戰[6]:529。當時黨派內部派系林立,明爭暗鬥,因此民主黨決定通過提名大會而非初選來選擇州長候選人[3]:38-39。這場大會於1931年5月12日在列克星敦召開[3]:44,是繼1899年提名威廉·格貝爾的音樂廳大會以來肯塔基州民主黨的第一次提名大會,也是1903年後舉辦的唯一一次提名大會[1]:164[3]:38。拉馮獲得了黨派內部包括本·約翰遜(Ben Johnson)、托馬斯·雷亞(Thomas Rhea)、M·M·洛根(M. M. Logan)、艾利·楊(Allie Young)和威廉·J·菲爾茲(William J. Fields)在內的多位重量級領袖人物支持[3]:41-42,以壓倒性優勢戰勝包括當時的副州長小詹姆斯·布雷薩特[1]:164[3]:38和中央大學美式足球名將詹姆斯·「瑞德」·羅伯茨(James "Red" Roberts)在內的眾多候選人得到提名[7]。
雖然身有殘疾,但拉馮還是在全州各地進行了積極的競選。競選期間,他在政論中穿插《聖經》段落[1]:165。《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Louisville Courier-Journal)反對這樣的競選手法,向共和黨候選人,路易斯維爾市長威廉·B·哈里森(William B. Harrison)表示支持[1]:165。拉馮在競選中承諾,自己如果當選,將會解除所有由在任州長弗萊姆·D·桑普森任命的共和黨州政府官員職務,前共和黨州長埃德溫·P·莫羅稱他是「從麥迪遜維爾來的那個可怕的土耳其人」(the terrible Turk from Madisonville)[1]:165。他批評州長桑普森執政失敗,還指出共和黨總統赫伯特·胡佛在任時國內存在的種種問題,呼籲選民支持民主黨人當選[2]:362。最終拉馮在普選中以超過7.2萬票的優勢輕取對手,創下肯塔基州州長選舉中得票差距的新紀錄[6]:529。
上任後不久,拉馮組織了肯塔基上校榮譽協會,這是一個旨在向曾獲得過肯塔基上校榮譽稱號的人提供幫助的慈善組織[8]。擔任州長期間,拉馮一共授予2368人這一榮譽稱號,創下新的紀錄,並且截至2014年4月仍然得以保持[9]。他授予這一稱號的人中最為知名的是哈蘭德·桑德斯,後者用「桑德斯上校」之名開辦了肯德基連鎖快餐店[5]。拉馮還曾授予許多電影人這一榮譽稱號,包括梅·蕙絲、秀蘭·鄧波兒、克拉克·蓋博、冰·哥羅士比、威爾·羅傑斯(Will Rogers)、弗雷德·阿斯泰爾、珍·哈露、瑪麗·畢克馥、查理·卓別林、傑克·登普西(Jack Dempsey)和W·C·菲爾茲(W. C. Fields)[8][9][3]:169。
爭取銷售稅
拉馮擔任州長期間,肯塔基州正陷入經濟經濟大蕭條的泥潭[6]:529,這導致他提出的多項改進建議都因缺乏足夠的州預算而無法實施[6]:529。拉馮上任第一年削減了1150萬的州預算,但政府仍是入不敷出[2]:362,州內還發行了更多的附息權證來支付債務[2]:362。1931年,這些權證已佔到州財政收入的24.2%,到了1932年更已攀升到40.2%[2]:362。為了籌集更多的資金,拉馮於1932年提出2%的州消費稅[2]:362。這一提議在商人和普通市民中都非常不受歡迎,在州議會通過的希望也十分渺茫[2]:362[10]:298。1932年3月2日,約有100名反對這一稅收的示威者聚眾沖入州長官邸,一些物品受到損傷[3]:77。為了讓稅收提案獲得通過,拉馮同意將稅率降至1個百分點[10]:298。最終肯塔基州眾議院通過了法案,但州參議院的一個委員會拒絕將法案呈報到全院進行表決[3]:78。
州消費稅的提議導致肯塔基州民主黨內部出現裂痕,其中又以拉馮領導的行政部門最為突出[6]:529。身為州參議院日常事務主持人的副州長A·B·「哈皮」·錢德勒在議會中領頭反對消費稅[1]:165,公路監理專員本·約翰遜以及之前支持拉馮的艾利·楊和J·丹·塔爾伯特(J. Dan Talbott)也都支持錢德勒[10]:298。為此,拉馮在這年立法會議接近尾聲時以否決700萬美元撥款和一項旨在削減物業稅的措施來還以顏色[1]:165。這些因素相結合,導致整個立法會議期間通過的法案很少,只有重組公路部門、令州慈善機構委員會成為黨派實體、進一步令漁獵委員會擺脫運動員的控制等幾項[10]:298。會議即將結束時還倉促通過了一項重新劃分選區的法案,根據1930年美國人口普查的結果把全州由以前的11個區重劃成9個區,不過反對者又利用傑利蠑螈為手段,令法案在司法部門久拖不決,以防其在1932年的國會選舉時生效[3]:82-83。這也進一步導致肯塔基州在1932年選出的所有國會議員都是委任代表[3]:83,《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因此稱1932年立法會議是「肯塔基州歷史上最糟糕的立法會議」[10]:298。
面對經濟危機,拉馮宣佈從1933年3月1日起進入4天的銀行假期[3]:86,然後又兩次把假期延長,一直到3月18日才結束[3]:87。而對於農民有關市場價格太低的抱怨,他又在同年12月關停了白肋煙市場[1]:165。到1932年財政年度結束時,數字顯示肯塔基州仍然存在200萬美元的赤字[10]:300,即便是在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福斯的新政頒佈後,肯塔基州也未能獲得顯著的財政援助,因為該州經常連需要的配套資金也無法湊齊[6]:529。
雖然拉馮決心要通過州消費稅的法案,但他也曾發誓不會召開特別立法會議來討論這一議題[1]:166。不過到了1933年8月,他還是召集了特別會議討論一項「毛收入稅」,與消費稅基本上是換湯不換藥[10]:300[1]:166。約翰遜和錢德勒再次聯合起來反對拉馮的計劃,拉馮於是指責兩人和艾利·楊、聯邦眾議員老約翰·Y·布朗(John Y. Brown, Sr.)是「感染州議會大廈的最陰險說客」[10]:300。他還進一步指責這些反對自己稅收方案的活動經費是由「一幫紐約猶太人」贊助的[10]:300。最終毛收入稅的法案再次遭到否決[1]:166。
1934年立法會議期間,肯塔基州議會分裂成了三個部分[10]:300。約三分之一的議員是共和黨人,三分之一是拉馮派民主黨人,另外三分之一是反拉馮派民主黨人[10]:300。拉馮和湯姆·雷亞(Tom Rhea)用承諾在共和黨選區修築新道路為籌碼,與共和黨人結盟[10]:300[1]:166。這個兩黨聯盟成功地制訂了多項惠及教育的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公立高等教育委員會、將學期延長到6個月或以上,以及強制未滿16歲兒童和少年入學等[10]:301,還通過把向每加侖(約3.785升)威士忌收取的稅金從2美分提高到5美分來增加財政收入[10]:300。拉馮的兩黨聯盟還通過了政府重組法案,將州委員會和部門總數從69大幅縮減至24個,減少了州政府的僱員數量[10]:301。但是,這一法案的真正目標乃是拉馮的政敵。法案中遏制了副州長和州審計員的權力,兩人都是拉馮的政敵[1]:166。這其中最為明顯的一點就是解除了副州長作為州參議院議長的職務[4]。法案還授予了州長解除任何任命的州內官員職務的權力[1]:166。
瓦解消費稅反對陣營的同時,拉馮鼓勵州議員降低州財政收入和汽車稅,希望以此讓消費稅成為唯一可行的增收來源[1]:166。州議會通過了他的提議,拉馮於是在1934年7月召集又一次特別立法會議討論消費稅的問題[1]:166。支持他的官員還組織了遊行示威,對增加這一稅目表示支持[1]:166。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法蘭克福有100名失業男子在街頭遊行,要求財政援助[10]:302,其中還有些人向拉馮發出死亡威脅,為此肯塔基州國民警衛隊將州長官邸團團包圍起來加以保護[10]:302。雖然反消費稅勢力設法將議會程序拖延了數周之久,但到會議結束時,州議會還是批准了增收3%的消費稅[1]:166。這一稅收受到這樣一首兒歌段子的嘲笑:「希皮到玩具店去買紅色汽球,一分錢給你,一分錢給我,一分錢給魯比·拉馮」[10]:302。特別會議結束後,拉馮因衰竭進入療養院接受治療[10]:302。
1934年,拉馮派民兵指揮官亨利·登哈特對工會在該州東部煤礦犯下的暴力罪行進行研究,結果發現「這裏存在一種虛擬的恐怖統治……幾乎不能容忍任何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10]:142。但是,拉馮重視工會的支持,所以登哈特的報告基本上默默無聞[10]:142。
1935年州長選舉
州長任期接近尾聲之際,拉馮解除了本·約翰森的公路監理專員一職,任命湯姆·雷亞繼任[1]:166-167。此舉意在將雷亞培養成下任州長[1]:167。在兩人的共同影響下,肯塔基州民主黨再次選擇舉行提名大會而非初選來選擇州長候選人[1]:167。因為拉馮的支持者控制了肯塔基州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和大部分縣級政治組織,所以召開提名大會可以大幅提高雷亞的勝算[3]:139。這次大會計劃於1935年5月14日在列克星敦召開[3]:141。
1935年1月5日,拉馮前往哥倫比亞特區與總統羅斯福會面,自稱此行是為給肯塔基州爭取更多的聯邦援助,但反對者對此持保留意見,認為他是前去首都向總統解釋,為什麼州內選舉缺乏初選(羅斯福曾致信肯塔基州中央委員會,鼓勵他們採用初選)。根據肯塔基州憲法,拉馮不在州內時,副州長錢德勒將代理州長職務[10]:303。2月6日,錢德勒發佈公告,要求州議會於2月8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對所有州級公職選舉需強制實行初選的法案。拉馮得知後立即趕回,於2月7日到達愛許蘭並馬上發佈公告撤消錢德勒的要求。富蘭克林縣議員約翰·蓋特伍德(John Gatewood)獲得了一紙反對拉馮命令的禁制令,贊成初選的議員於2月8日齊集法蘭克福,但人數在最初幾天裏都不足以達到法定人數。2月11日,6名議員要求法院對拉馮撤消之舉的合法性作出宣告式判決,富蘭克林縣巡迴法院支持了錢德勒,宣佈拉馮的撤消無效,肯塔基州上訴法院(當時的州最高法院)以4比3的投票結果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3]:141-146。
肯塔基州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在2月13和14日達到法定人數[3]:148。由於特別會議中的情況不利,拉馮提議如果初選中第一輪投票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獲得過半數支持,那麼將實行兩輪制的初選[1]:167。包括錢德勒在內的多人認為此舉是為了對付前州長和聯邦參議員J·C·W·碧咸,拉馮認為他將對雷亞獲得民主黨提名構成威脅[3]:148。碧咸此時年勢已高,所以相信兩輪初選很可能會超過他的承受能力[10]:304。單輪初選制的支持者意識到,他們無法湊夠足夠的選票來讓法案通過,所以接受了雙輪初選,拉馮也在1935年2月27日簽署法案,令其正式成為法律[3]:150。
包括雷亞和錢德勒在內,共有七人宣佈競爭民主黨州長提名[3]:150-151。碧咸不是候選人,他唯一的兒子在1934年底去世,全家悲痛欲絕之下,他的夫人也強烈反對丈夫再參加政治競選[10]:304。初選接近尾聲時,拉馮患上闌尾炎,需要手術治療,因此無法為雷亞搖旗吶喊[3]:152。另外還有兩位候選人在投票前宣佈退出[3]:153。
初選當天,民兵指揮官登哈特帶領國民警衛隊前往因長年存在選舉暴力而臭名昭著的哈倫縣。部隊眾人詢問選民,檢查票箱,還逮捕了多人。這樣的做法直接違反了巡迴法院法官詹姆斯·M·吉爾伯特(James M. Gilbert)發出的限制令,而登哈特則聲稱自己是根據拉馮的命令行事,他在後來的報告中表示:「我們阻止了肯塔基州歷史上最精心策劃、最為嚴重的選舉舞弊行為。要是沒有我們,錢德勒會(在那兒)拿到15000票。」[3]:153。哈登特之後因涉嫌違反限制令而被捕,並受到藐視法庭罪起訴[3]:153, 156。
雷亞在初選中得票最多,但沒有超過半數[6]:530,錢德勒得票數排在第二,於是兩人進入1935年9月7日的雙輪初選戰[3]:154,錢德勒戰勝雷亞獲德州長候選人提名[6]:530。羅斯福總統希望民主黨保持團結,避免宗派主義影響自己在1936年總統大選中的得票率,因此試圖撮合拉馮和錢德勒的派別,但收效甚微[3]:158-160。拉馮和自己擔任州長期間包括雷亞在內的大部分州政府官員都脫離了民主黨,轉而支持共和黨候選人金·斯沃普(King Swope)[2]:368,但最終錢德勒還是得以在普選中獲勝[6]:529-530。拉馮在自己任期的最後幾天裏簽署了多份特赦令,赦免了包括登哈特在內多名因牽涉國民警衛隊干涉哈倫縣初選一事而受到指控的人員[3]:163。拉馮在任期間一共發出了560份特赦令,創下肯塔基州州長的新紀錄,其中大部分是為了緩解監獄的擁擠狀況[5]。
晚年及逝世
拉馮在競選州長期間曾承諾,如果當選,就不會再尋求更高的職位[3]:40。所以在四年州長任期結束後,他就需要回歸普通百姓的生活[3]:40。錢德勒宣誓就職當天,拉馮表示:「就職典禮結束後,我就會回麥迪遜維爾,希望律師事務所到周三一大早就能夠有幾位客戶。」[3]:166
錢德勒上任後不久,州檢察長比佛利·M·文森特(Beverly M. Vincent)表示,肯塔基上校的佣金發放應該在授予這一稱號的州長任期結束後中止,對此拉馮積極地為自己及前任州長發出的佣金辯護。1936年4月27日,州長錢德勒和副州長基恩·約翰遜一起出席觀看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舉辦的一場棒球賽,擔任代理州長的州參議院臨時議長詹姆斯·尤金·懷斯(James Eugene Wise)再度授予已有的全部1.7萬名肯塔基上校這一榮譽稱號[3]:168。
拉馮是1936年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委員,但卻決定不出席這年的全國大會。他選擇了尤里·伍德森(Urey Woodson)來代替自己投票,但伍德森也不願出席,將任務推給了弗雷德·文森。拉馮支持聯邦參議員M·M·洛根在1936年競選連任,還是1940年民主黨全國大會的代表。雖然擔任州長期間與羅斯福總統存在分歧,但他還是支持後者競選連任[3]:171。
醫生建議身患高血壓的拉馮休息兩星期不要工作,但他還是於1941年2月在猶尼昂縣巡迴法院擔任了三天的特別主審法官[3]:173。1941年2月17日,他因感頭暈而提前從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回家[3]:173。報道稱他出現了一次中風,之後雖有小幅改善但又很快再度惡化。1941年3月1日凌晨2點50分,魯比·拉馮因病逝世,享年72歲[3]:173-174。他下葬在麥迪遜維爾的葡萄公墓[5]。
參考資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Ellis, William E. Ruby Laffoon. Lowell Hayes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ISBN 0-8131-2326-7.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Harrison, Lowell H.; James C. Klotter. A New History of Kentuc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7 [2014-05-02]. ISBN 0-8131-20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Gipson, Vernon. Ruby Laffoon, Governor of Kentucky, 1931–1935. Earlington, Kentucky: Vernon Gipson. 1978.
- ^ 4.0 4.1 4.2 4.3 Powell, Robert A. Kentucky Governors. Danville, Kentucky: Bluegrass Printing Company. 1976: 92. OCLC 2690774.
- ^ 5.0 5.1 5.2 5.3 5.4 5.5 Kentucky Governor Ruby Laffoon.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2014-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17).
-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Harrison, Lowell H. Laffoon, Ruby.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2014-05-02].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15).
- ^ Announcements (PDF). The Davidsonian. Davidson College: 5. 1931-04-23 [2014-05-0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2-03-07).
- ^ 8.0 8.1 Since 1813. The Honorable Order of Kentucky Colonels. [2012-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8).
- ^ 9.0 9.1 Kentucky Colonels. The Age. 1941-09-13 [2014-05-03].
-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10.22 10.23 Klotter, James C. Kentucky: Portraits in Paradox, 1900–1950.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6 [2014-05-03]. ISBN 0-916968-24-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5).
擴展閱讀
- Jillson, Willard Rouse. Governor Ruby Laffoon: A biographical sketch. Kentucky Historical Society. 1932.
外部連結
官銜 | ||
---|---|---|
前任: 弗萊姆·D·桑普森 |
肯塔基州州長 1931至1935年 |
繼任: 哈皮·錢德勒 |
政黨職務 | ||
前任: J·C·W·碧咸 |
民主黨肯塔基州長候選人提名 1931年 |
繼任: 哈皮·錢德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