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猶龍
馬猶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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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司提學僉事 | |
籍貫 | 河南汝寧府光州固始縣民籍 |
字號 | 字玄甫,一字長平,號梁園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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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猶龍(?—?),字玄甫,一字長平,號梁園,河南固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九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登三甲第二十九名進士[1][2]。歷官刑部主事[3]、禮部祠祭司員外郎,出為江西提學僉事[4],因遭忌被罷[5]。
事跡
萬曆四年(1576年),東林領袖趙南星任河南汝寧府推官,與馬猶龍之父友善,馬猶龍曾從其學。
家族
曾祖馬濬;祖父馬瑞,曾任壽官;父馬壽高,曾任壽官。嫡母陳氏;生母羅氏[8]。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萬曆野獲編·補遺三》:原任江西廬陵知縣新任試御史錢一本,追論巡按江西丁憂御史祝大舟,臨行票取多贓,上命刑部主事馬猶龍往勘得實,乃命緹騎逮大舟至京,下詔獄,遣戍追贓,蓋以舊屬吏、新台臣,發同官穢狀也。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庚子 以禮部祠祭司員外郎馬猶龍為江西提學僉事。
- ^ 《明史》:江西提學僉事馬猶龍嘗為刑部主事,定御史祝大舟贓賄,遂為庇者所惡。
- ^ 湯顯祖《與馬梁園(猶龍)》:徑陽(顧憲成)兄書大有義味,而細欠相量,乃致疑然並作。
- ^ 顧憲成《與湯海若》:獨弟血性未除,又於千古是非叢中添個話柄,豈非大痴。幸者兄一言判此公案。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