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 (南宋)
陳卓(1166年—1252年),南宋大臣。字立道,浙江鄞縣人。
生平
遠祖籍福建莆田縣崇業鄉孝義里(今屬涵江區)。自祖父陳膏,徙居明州(今浙江寧波),與四明汪氏聯姻[1]。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生於鄞縣。父陳居仁,母王氏,家中排行第五。
南宋紹熙元年(1190年),考中余復榜進士。慶元二年(1196年),任宣教郎、餘姚縣知縣。慶元三年(1197年)六月,丁父憂回四明守孝。後任江州知府,轉任寧國府知府。早年曾與史彌遠相熟,但從政後理念多有不和。嘉定十一年(1218年)春,李全率部下歸順朝廷,朝廷詔為京東路總管。寶慶三年(1227年)五月,李全叛變,用青州投降蒙古。陳卓被任命為簽書樞密院事,負責起草褫奪李全爵位的詔書,詔書寫得很感人,詔書到了淮地,百姓們都自相勉勵。
嘉定十七年(1224年),宋寧宗去世,史彌遠自此掌權,陳卓與史彌遠政見不和。端平二年,曾入朝任參知政事[2]。紹定年間(1228年-1233年),陳卓任吏部尚書,同簽書樞密院事,因與史彌遠在政見上相悖,沒法留在朝中,於是請求致仕。以資政殿學士回鄉,宋理宗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開國伯。
陳卓回鄉後,不營產業,以教書為業,築世綸堂,閒居十六年。淳祐十二年(1252年),逝世,享年八十六歲。因家中貧寒,居然不能下葬。朝中的吳潛聽說後,還特別寫信幫助辦理喪事。多年後,朝廷賜諡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