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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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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梁(?—?年),字彥材,號西臯,浙江嘉興府海鹽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浙江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135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十四年勸諫武宗南巡,被廷杖。世宗繼位,録其忠,加俸一級。奉命慮囚江南,平反死刑者百三十餘人。擢知濟南府,剿平萊蕪賊冦邵志,多擒斬功,改知南昌,裁正湖地賦役,權貴斂戢。丁艱歸,年僅四十,即疏請致仕[3]。著有《西臯集》八卷。次子鍾夏字時叔,有《劍津集》。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鍾梁海鹽縣圖經字彥材,正德中登第,為刑曹郎,嘗諫止南巡,杖闕下幾死。世宗嗣位,録其忠,加俸一級。奉勅慮囚江南,平反死者百三十餘人。擢知濟南郡,平萊蕪冦邵志,多擒斬功,改知南昌,裁正湖地賦役,權貴斂手。丁艱歸,年僅四十,即疏請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