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秉溫
賀秉溫(1890年—1948年4月21日),內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人[1],歸綏煙土商人,曾任厚和市市長。
生平
讀過六年私塾。曾任歸綏義豐糧店經理並經營客棧,代客買賣皮毛雜貨。1932年,歸綏成立煙土行業公會「土業公會」,由「德中和」的老闆賀秉溫任理事長。1933年被推選為歸綏縣商會主席。[2]1934年,綏遠平市官錢局改組,賀秉溫任該局監事。1934年又兼任綏遠省紅十字會副會長。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傅作義本來已經將綏遠平市官錢局所存80萬元白洋運往山西。因綏遠商界有人提出這些錢是綏遠地方財產,應留在綏遠。1937年9月傅作義遂下令將這些錢運回,由商會會長賀秉溫接收。綏遠平市官錢局經理王國英辦理了交接手續。[3]傅作義指示賀秉溫將這筆錢兌現給綏遠百姓,但賀秉溫並沒有遵照傅作義的指示執行。
1937年10月14日,日軍佔領歸綏,賀秉溫等人歡迎日軍並出面維持治安,偽蒙軍總司令李守信委任其為維持會會長。綏遠平市官錢局巨款除私吞一部分外,其餘全部上交日軍。1937年10月綏遠地方金融委員會成立,顧問久間猛(日本人),三個委員分別是豐業銀行經理王大勛、北洋保商銀行綏遠省辦事處主任王硫檬、綏遠平市官錢局監事賀秉溫。[4]隨後以地方團體代表身份參加了1937年10月27日召開的「第二次蒙古大會」。1937年12月初,偽政權設立厚和浩特特別市公署後,德王又委任賀為第一任市長,在日籍顧問及指導官澤井等的指揮下,積極執行偽政策,提供一切可提供的資財、糧食供敵使用。他還徵集民工為敵服役,拘捕抗日軍政人員及家屬,查封財產,又在轄區內廣種鴉片,毒害人民;並在市區設俱樂部,專供吸食鴉片及賭博,以徵收重稅。又發起「自動」獻金運動,強行勒派各商民獻金,全市獻納國防金額233萬元,日本軍用飛機基金6500元,日軍用機8000元,並募集廢銅鐵3萬餘斤供敵製造槍炮。
1938年1月,任偽蒙疆重要物統制委員會會長。1939年7日15日,偽蒙疆政府政務院調賀秉溫為蒙疆土藥(鴉片)總組合理事長,賀提出:「一人不便兼二事,懇請辭去厚和浩特市市長本職。」經偽政務院第57號指令照准,1939年8月30日離職,在職一年零九個月。繼續經營煙土業。[1]僅綏遠一地即收買煙土1000萬兩之多,銷往華北、華中等地,為敵收集資金,侵害中國人民健康。後在張家口任紅十字會副會長。
1945年8月日本投降,當時賀秉溫正在北平。此後賀秉溫逃往天津。後來他於1945年12月10日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長北平行營督察處和軍統局拘捕,經軍統審訊後,於1946年3月27日被押送河北第一監獄。此後通過行賄和求情,他被河北的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傅作義得知後,派人同河北法院交涉,第二次交涉時索性派了一個連的兵力,將賀秉溫強行帶走。1947年2月22日,賀由綏遠省高等法院書記官李俊押歸綏。 1948年2月18日,被綏遠省高等法院以通謀敵國,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其餘收。」1948年4月21日下午2時,賀被押赴歸綏美人橋刑場(今呼和浩特市滿都海公園),執行槍決。時年58歲。[2]